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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办拟招聘编外驾驶员2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编外驾驶员2名,主要负责单位公务用车驾驶、车辆维护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交通保障任务。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服务意识、保密意识;
2.热爱驾驶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管理,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
3.年龄45周岁(1981年7月12日后出生)以下的男性,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具有5年以上实际驾驶经历,近3年驾驶过程中无重大交通事故,无一次性记满12分记录;
4.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染发,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交通安全意识强;
6.驾驶技术娴熟,具有汽车日常保养和排除故障的能力,熟悉本地交通路线及交通法规;
7.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8.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复员退伍军人、家住七星关区城区者或有机关企事业单位驾驶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纪违法记录或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曾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辞退或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
4.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的;
6.与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7.其他不宜进入公务用车驾驶员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6年7月6日起在毕节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报考者下载相应附件并按要求填写。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9:00-7月17日17:30。
2.报名地点:毕节市行政中心E栋212办公室,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报,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近3年驾驶证违章记录查询结果;《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驾驶员报名表》(见附件)。
4.资格初审:由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资格。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招聘计划予以相应减少或取消。
(三)考试
考试原则上采取面谈、驾驶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面谈占50%(重点考察安全意识、服务态度、应急处理能力以及对所聘工作认知),驾驶技能测试占50%(重点测试驾驶操作规范性、熟练度、安全性)。面谈成绩从高到低3:1的比例进行驾驶技能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人选。总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谈与驾驶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面谈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公告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3.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核实交通违章及事故记录,向公安机关了解其违法犯罪情况;了解道德品质、日常品行、驾驶习惯;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六)集体研究招聘事项
根据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等情况,中共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研究审定初步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1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毕节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由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聘用和管理,工资按现行相同岗位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因公出差按照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职在编人员同等待遇报销差旅费。
六、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报考者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857-823552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7-8339328(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七、其他事项
1.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公布的招聘信息,因报考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未尽事宜由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解释。
附件: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驾驶员报名表.xls(点击下载)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6日
(信息来源:https://www.bijie.gov.cn/ztzl/rdzt/ggjyfw/qzzk/202607/t20260706_9058809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