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水平,有效防范化解行政法律风险,妥善处置涉法涉诉纠纷。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及省、州相关规定,我局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向社会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法律顾问服务
采购单位: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
服务类型:常年法律顾问
采购方式:综合比选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项目预算一年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二、主要服务内容
(一)日常法律咨询服务。为我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行政管理、行业监管、行政执法、公路水路建设养护、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信访维稳、资产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日常工作提供常态化法律咨询、风险研判、合规指导,及时解答各类涉法疑难问题。
(二)文书合规审查服务。对我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各类合同协议、工程项目文本、招投标资料、规范性文件、内部管理制度、执法文书、对外函件、请示报告等开展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及风险防控建议。
(三)行政执法法治保障。协助我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审核执法案卷、指导证据收集固定、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协助开展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行政争议化解、投诉举报涉法核查等工作。
(四)纠纷及案件代理服务。受托代理我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涉及的行政、民事、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诉讼、复议、仲裁、执行及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全程跟进案件处置,最大限度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每年免费代理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3个诉讼或复议案件。超出3个诉讼或复议案件,请明确每个案件包干价格或优惠折扣标准。
(五)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工作特点,每年开展4次法治培训、以案释法、执法实务授课,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
(六)重大事项法律论证。对我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实施、重大风险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专项整治工作等事项,按需出具法律意见书、专项合规论证意见。
(七)完成我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临时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及应急法治保障工作。
三、参选资格条件
(一)在司法行政部门合法登记设立,持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近三年内,律所及拟派驻主办律师无司法行政处罚、无行业惩戒、无失信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执业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三)熟悉行政机关法治工作流程,了解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政府及部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者优先。
(四)服务团队至少包括3名律师,其中专职律师不少于2名,至少1名为合伙人级别律师。固定派驻主办律师执业年限5年及以上,执业记录良好,能保障常态化驻点及随时响应服务。
(五)本项目以律所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或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分包服务项目。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差旅费、通讯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二)每年免费代理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3个诉讼或复议案件。超出3个诉讼或复议案件,请明确每个案件包干价格或优惠折扣标准。
(三)报价须以人民币填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参选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高于限价视为无效报价;恶意低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作无效处理。
(四)参选单位所提交报价及全部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并纳入我局不良合作单位名录。
(五)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最终报价,递交后不得更改、撤销。
五、提交比选资料
参选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
1. 营业执照及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 拟派律师团队名单、执业证复印件及简历;
4. 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及信用报告;
5. 类似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行政诉讼、复议案件代理合同、政府及部门法治培训简报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6. 报价函;
7. 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六、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0日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竞聘申报材料须由律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律所公章。如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我局将发布延期选聘公告,具体情况以发布的延期公告为准。
递交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迎宾大道29号交通大厦605室。
递交方式:现场专人递交或邮寄方式送达(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密封袋封口处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梅女士,0855-8064116
七、评审时间及方式
(一)评审时间:2026年9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评审方式:由评审小组开展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综合对比律所基本情况、参选单位报价、业绩等内容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中选单位。若出现参选单位综合评价分数相同,则选取3年内(2023年8月至2026年8月)完成业绩最多的律所作为成交单位,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各参选单位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现场参加,未参加现场选取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报价。
(三)评审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迎宾大道29号交通大厦七楼714会议室。
附件:
1.综合评分标准表.doc(点击下载)
2.报价函.doc(点击下载)
3.无违法违规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7日
(信息来源:http://jtj.qdn.gov.cn/gzdt_5824099/tzgg/202609/t20260907_90824568.html?session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