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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和医保基金监管,强化社会监督,规范医疗保障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医疗保障服务的社会满意度,现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聘请范围及人数
拟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职工、“两定”机构工作人员、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工作人员(非行政执法人员)、社区工作者、参保群众代表等其他关心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共计10人。
二、具备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关心医疗保障事业,对医疗保障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关注医疗保障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热心公益事业,愿意积极参与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
(三)具备一定的监督能力,具有较强的观察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正常参加医疗保障社会监督活动,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五)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的各项规定,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利用监督员身份谋取私利。
三、工作职责
(一)监督医保政策执行。对县医疗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医疗保障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反映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监督医保基金使用。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服务行为和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虚假住院、冒名顶替、串换药品、诊疗项目等欺诈骗保行为。
(三)收集反馈意见。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医疗保障部门反映参保群众的诉求和期望,为改进医疗保障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四)宣传医保政策。积极宣传医疗保障政策法规,提高社会公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认知度,引导广大参保群众正确理解和支持医疗保障工作。
(五)参与专项监督检查。根据医疗保障部门的工作安排,参与医保基金监管专项行动、医保服务质量评估等活动,协助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
(六)完成其他监督任务。完成医疗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与医疗保障社会监督相关的工作任务。
四、其他事项
1.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认真填写《社会义务监督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可发送电子邮件至jpxhyj @ 163 .com进行报名;也可携带有关证件及1寸免冠照片到锦屏医疗保障局办公室(锦屏县人民政府老办公楼二楼)现场报名。
2.报名人员经审查合格后,将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实际情况确定拟聘用社会监督员名单,予以公示并颁发聘书,并对医保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等进行培训。
3.社会义务监督员聘期两年,不发放工资报酬,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择优续聘。
4.报名时间:2025年4月23日—4月30日,联系电话:0855-7223806。
锦屏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3日
(信息来源:https://www.jinping.gov.cn/xwzx/tzgg/202504/t20250423_875663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