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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办法》(黔人发〔2006〕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结合贵阳学院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学校简介
贵阳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2年由李端棻先生倡导创立的贵阳公立师范学堂,1957年更名为贵阳市师范学校。2004年,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78年创办)与贵阳市金筑大学(1984年创办)合并组建贵阳学院,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市管”管理模式,2009年贵阳市师范学校并入,逐渐成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型普通本科高校。2010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7年接受审核评估,2018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24年学校管理体制调整为“省政府统筹协调管理、省教育厅主管”的“省管”管理模式,同年增列为贵州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通过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在省内流动的,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作为应聘对象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省外以及省内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当年度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博士研究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引进对象
(一)人才类别
1.第一类人才
符合《关于优化整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指导意见》(黔党办发〔2023〕1号)文件精神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
2.第二类人才
经教育部认证具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博士或者高水平大学在聘教授,专业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求,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技术拔尖人才的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其中第二类C层次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第三类人才
经教育部认证具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博士,所学专业为数字科技直接相关的学科专业或者支撑贵阳学院硕士点的学科专业,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有一定研究基础,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第四类人才
经教育部认证具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岗位需求
1.第一类人才引进岗位专业、数量不限。
2.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人才引进岗位见《贵阳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共引进高层次人才17名。
五、引进待遇
(一)第一类人才按“一事一议”方式引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面议。
(二)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人才安家费及科研启动费,根据《贵阳学院2026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结合学科专业、引进人才的科研综合实力,具体待遇面议。
(三)应聘者通过联系方式咨询具体的待遇标准与支持政策,各学院联系方式详见《贵阳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人才津贴按照贵州省政策执行。
(五)对引进的博士,在第一聘期(3年内)聘任专业技术七级。聘期内若上级部门有相关新政策规定出台,则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六、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阳学院官网上发布引才公告。本次岗位需求信息在2026年12月31日内有效。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按照要求填写《贵阳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的支撑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以及可以支撑其学术与科研经历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分别发送至应聘教学院和人事处,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专业+应聘学院”。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由二级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可纳入报考范围;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该二级学科专业所属一级学科,且专业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可纳入报考范围。
(三)面试
根据“成熟一批、面试一批、招满为止”的原则,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由用人单位根据引进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岗位履职能力进行考核测试。根据面试成绩,按引才岗位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在二级学院网站公布。设面试最低分80分。
(四)学校审定
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提交学校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研究。
(五)体检
学校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的应聘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阳学院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贵阳学院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监督检查
贵阳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有关人员和引进对象,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支撑学校现有硕士学位点建设的急需人才,其引进待遇可另行商议
(二)高层次人才应保证在引进考核时其提供的各种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引进后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学校可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本工作方案所依据的国家及贵州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后,按新要求和规定执行。
(四)原则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期为8年。
(五)本工作方案由贵阳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见龙洞路103号贵阳学院人事处
邮编:550005
网址:https://www.gyu.edu.cn
咨询电话:0851-85231948
监督电话:0851-85400773
联系人:王老师
电子邮箱:1275158134@qq.com
附件:1.贵阳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点击下载)
贵阳学院
2026年4月3日
(信息来源: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604/t20260416_900130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