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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组织人事干部学院参加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1人,4月10-27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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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组干学院拟参加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1名高层次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高层次人才需求

  (一)人才类别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有很好的发展潜力,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能为学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二)岗位需求

岗位名称

计划引进人数

专业

教学科研岗位

1

哲学(0101)、
 

政治学(0302)、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中共党史(030204)、
 

党的建设(0305Z1)、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030503)、
 

政治经济学(020101)、
 

法学(0301)、
 

中国史(0602)、
 

教育学(0401)

  二、高层次人才基本条件

  (一)引进人才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正式党员;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4.品行端正,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师德师风良好;

  5.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丰富,注重调查研究,勇于理论创新,具有较强的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能力;

  6.身体健康,人格健全,安心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7.博士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引进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被开出公职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

  8.在考察阶段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9.不符合引才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

  10.在公务员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1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

  14.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引才范围。凡已通过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高层次人才被聘用后,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报销面试的车旅费(火车除软卧外,高铁除一等座和商务座,轮船除游轮,高于高铁二等座票价的飞机票按高铁票价进行折算报销)、住宿费、体检费;

  (二)高层次人才津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三)博士可享受院聘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资待遇(三年内须通过评聘取得相应资格,如未取得资格则按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聘用);

  (四)已经取得副高职称的,根据实际级别可享受院聘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五级至七级岗位)工资待遇,待参加省委党校专职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取得相应资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聘用到副高级岗位(专业技术五级至七级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 zhou.gov.cn)、贵州省委组织部组织人事干部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引进公告。

  (二)报名

  1.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4月10日—4月27日18时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注册,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向用人单位投递求职简历及相关材料;

  2.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填写报名表(附件),并提供相关的支撑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以及可以支撑其学术与科研经历的相关材料。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3.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三)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委组织部组织人事干部学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2.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可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评审(面试)

  1.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贵州省委组织部组织人事干部学院主管部门组织评审(面试)。评审(面试)相关信息(含评审时间、地点、结果运用等)在贵州省委组织部组织人事干部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2.报名人数大于35人,采取“线上初评+线下考核”评审方式,按照单个岗位数与进入线下考核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线下考核人员;少于35(含35)人的,采取“线下考核”评审方式;

  3.4月26日前在贵州省委组织部组织人事干部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线上初评信息,5月20日前完成线上初评工作并公布进入线下考核人员名单,5月30日前完成线下考核工作。

  (五)体检

  按引才计划与考核(面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贵州省有关规定,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引进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拟聘用人员须根据考察组的工作要求,提供综合考察所需材料。

  (七)拟聘公示

  1.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省委组织部组织人事干部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在拟聘人员备案前出现空缺岗位的,可按照评审成绩高低进行最多2次递补。

  (八)聘用手续

  经考察、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要求

  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在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引才工作,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85890075

  监督电话:0851-85892140

   

  附件1: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组织人事干部学院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2.:组干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wps(点击下载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组织人事干部学院

2025年4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504/t20250410_875026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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