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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1〕32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铜教函〔2021〕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 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铜仁市碧江区内的社会人员;持有铜仁市碧江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可在我区申请认定。
(二)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 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有效证件的人员,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贵州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或在读研究生的毕业年级人员可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学校申请认定,非毕业年级人员应以社会人员身份在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四)驻铜仁市碧江区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所辖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二、认定权限及时间
(一)认定权限
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
(二)网上报名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有关工作要求,为保证我省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教师职业‘先上岗、再考证’人员”教师资格的顺利认定以及《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1〕1号)的相关要求,我区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三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2021年4月12日9:00-4月30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7月2日18:00 (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在本批次报名)。
下半年网报时间:2021年9月22日8:00-10月15日18: 00 (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学段学科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第二种学段学科教师资格。
(三)现场确认
1.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现场确认”时间:5月6日-5月14日。
上半年第二批“现场确认”时间:7月5日-7月13日。
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10月18日-10月26日。
以上各批次时间段内“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为: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2.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地点:铜仁市公共服务中心二楼文教卫26号窗口(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桃源大道、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大门斜对面)。
(四)完成认定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于6月11日前、上半年第二批次于7月30日前、下半年于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 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 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 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 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 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 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通过国家考试条件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 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申请的“任教学科”与面试科目须一致。
申请人员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不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只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参加免试认定,不需 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其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学段要与所持证书一致。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 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的标准和程序,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指定在“铜仁市人民医院”或“铜仁市中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当地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须为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 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严格工作纪律,确保认定质量
(一)严格认定条件。各认定机构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教师条例》和《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中有关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以及学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普通话水平等条件要求执行,严禁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扩大申请人员范围。
(二)严格认定程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1〕32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铜教函〔2021〕6号)精神,我区2021年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认定工作,申请人员直接在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地址为:http://www.jszg.edu.cn。具体申报程序按照“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bjq.gov.cn/)”发布的《铜仁市碧江区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见附件)操作流程进行办理。
(三)严格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规定,在体格检查中,不得要求申请人员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等),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四)严格网络管理。要加强对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及时将教师资格认定的唯一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向社会公布,根据申请人网上提交的信息并通过有关程序确认后,及时开展认定工作。要加强对操作人员和机构数字签名证书的管理,确保系统使用安全。
(五)严格审查资格。要严格落实省检察院等12个部门出台的《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有关工作的意见》(黔检会〔2019〕9号)有关规定,在认定前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公安机关对申请人的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不予以认定。如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提供材料在系统中没有核验比对成功的,要严格审查申请人员提交的身份信息、学历证明、普通话证书等材料,确保真实准确。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申请人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五、其它事宜
(一)各认定点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和掌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依法、规范开展认定工作。要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要统筹安排辖区内认定时间,并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介及时、广泛发布相关信息,耐心解答社会询问,保证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二)申请认定人员在网上申报成功并核实信息无误后,自行下载打印网上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个人承诺书》等相关表格。认定机构不再发放有关表册,请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按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认定机构,认定工作结束后,归入个人档案。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员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ntce.cn)。
(四)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及《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铜教发〔2017〕11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各认定机构应加强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办事机构和责任人,并加强对系统操作人员和机构数字签名证书管理,确保系统使用安全。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于2021年11月20日前将总结(含文字版和电子版)加盖公章报送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邮箱:gzjszg2018@163.com)和铜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邮箱:trrsk@163.com)。
(六)各认定点要根据我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申请人员要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咨询电话
附件:
2021年4月12日
附件1
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1〕32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铜教函〔2021〕6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铜仁市碧江区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铜仁市碧江区内的社会人员;持有铜仁市碧江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可在我区申请认定。
(二)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有效证件的人员,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贵州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或在读研究生的毕业年级人员可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学校申请认定,非毕业年级人员应以社会人员身份在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四)驻铜仁市碧江区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在部队可在我区申请认定。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通过国家考试条件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申请的“任教学科”与面试科目须一致。
申请人员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不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只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参加免试认定,不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其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学段要与所持证书一致。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指定在“铜仁市人民医院”或“铜仁市中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当地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须为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大陆)居民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并出具相关证明。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港澳地区由申请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申请人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
(一)网上申报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有关工作要求,为保证我省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教师职业‘先上岗、再考证’人员”教师资格的顺利认定以及《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1〕1号)的相关要求,我区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三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2021年4月12日8:00-4月30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2021年6月21日8:00-7月2日18:00 (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在本批次报名)
下半年网报时间:2021年9月22日8:00-10月15日18:00 (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学段学科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第二种学段学科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
1.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现场确认”时间:5月6日-5月14日。
上半年第二批“现场确认”时间:7月5日-7月13日。
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10月18日-10月26日。
以上各批次时间段内“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为: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的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现场确认地点:铜仁市公共服务中心二楼文教卫26号窗口(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桃源大道、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大门斜对面)。
(三)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认定机构将依据现场确认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认定机构将于5月21 日前对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7月15日前对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10月28日前对下半年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户籍在铜仁市碧江区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原件(所交复印件为户口簿首页、户主和本人页面);持有铜仁市碧江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
(3)驻铜仁市碧江区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学历证明。
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其中,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提供“铜仁市人民医院”或“铜仁市中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为尽量减少人员聚集,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的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安排在“铜仁市人民医院”或“铜仁市中医院”体检,提交材料时一并提交体检表(须为原件)。
5.提供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四)完成认定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于6月11日前、上半年第二批次于7月30日前、下半年于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申请人员需在规定的各个时间节点内完成好相关工作,未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关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间和地点如下:
1.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符合认定条件人员于2021年6月7日-11日领取;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符合认定条件人员于2021年7月26日-30日领取;下半年申请符合认定条件人员于2021年11月8日-12日领取。
2.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的教师资格证领取地点为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桃源大道公共服务中心大楼二楼文教卫26号窗口或文教卫26号窗口免费邮寄到申办人所提供的联系地址。
各申请人请及时关注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五、疫情防控要求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才能顺利通过上述信息的网上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申请人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有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六)申请人要配合认定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申请人如需了解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铜仁教育网(http://jyj.trs.gov.cn/)”、“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bjq.gov.cn/)”“碧江微教育”(微信号:trbjjy)。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0856-5280726、0856-5218299。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有关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
附件2:铜仁市碧江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bjq.gov.cn/xwzx/tzgg/202104/t20210412_677764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