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公务员法》《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关于
黔西南州州级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
黔西南州州直机关公开遴选
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州组通〔2015〕37号)的规定,经
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党组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调
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及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考调。
二、考调计划及职位
三、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2.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考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
公务员或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
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新录用的乡镇
公务员须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5年以上(含试用期);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3.年龄42周岁及以下。
4.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
5.现任乡科级副职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人员(如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要求,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7.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或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不满3年的。
8.2021年乡镇换届中已当选或已提名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其他情形。
以上考调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10月7日。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携带需提交的材料到
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人事科)进行现场审核。
地点:
兴义市
遵义路11号(
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人事科413室),联系电话:0859-3235686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1.毕业证书原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3.《
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2021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
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名表》;4.
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5.近期正装免冠白底两寸彩色照片6张;6.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
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2021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
公务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党(委)组及所属县(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盖章(垂管单位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党<委>组及上级主管部门党<委>组审核同意盖章)。
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影响考调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考。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州自然资源局公章。
本次考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调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经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职位计划人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考调计划。
(三)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10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过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考试,不得补领。笔试、面试使用同一份准考证,请考生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不得补领。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笔试由州自然资源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祥见《准考证》。
(3)笔试要求: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调计划数3: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由州自然资源局商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形式。面试由州自然资源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则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复检)由州自然资源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严格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自然资源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组由州自然资源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抽派2名熟悉干部工作,讲政治、党性强的同志组成,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所需人数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考调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经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七)公示和审批
州自然资源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州自然资源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对拟调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调的,按程序报州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
六、纪律监督
州自然资源局公开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考调公告及各环节工作信息将在
黔西南州组织工作网(http://www.qxnzzb.gov.cn/)和“
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http://www.qxn.gov.cn/zwgk/zfjg/zzrzyj_5135135/bmxxgkml_5135138/)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州自然资源局商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州自然资源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3235686(州自然资源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9-3223673 (
黔西南州纪委监委派驻州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员)
2021年9月29日
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zfjg/zzrzyj_5135135/bmxxgkml_5135138/bmgg_5135143/202109/t20210929_706689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