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社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精神,经兴义一中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本次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工作,成立
黔西南州
兴义一中公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文件起草、送审及
招聘公告发布、人员信息登记、报名资料汇总、后期体检、考察、手续办理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落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岗位需求、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1985年9月22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3.具有应聘职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符合《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6.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19年、2020年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4.在读非2021年应届大中专以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截止到2021年10月12日(以录<聘>用文件的时间为准)以前,通过政策性安置、公开招考(聘),录(聘)用的在编在岗的
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勤)、特岗教师。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
9.不符合
招聘对象报考条件、职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各级党政机关、企
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录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9:00起—10月13日17:00止。(早上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址:
兴义市老城街47号
兴义一中行政楼6楼组织人事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859-3220734。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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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一中2021年公开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word版电子文件,纸质版一式三份(附件2)。
4.近期小二寸免冠白底彩照6张。
5.经考生本人签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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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名前14天个人情况反馈表》(附件3)。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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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未在规定时限内上报有关材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
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每人按10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由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通过现金支付方式交纳报名费,原则上按报名人数与计划
招聘人数3︰1比例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取消该职位的
招聘计划。
六、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时,报考者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财务相关专业理论知识,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理论政策知识和综合分析判断能力等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准考证发放地点:
兴义市老城街47号
兴义一中行政楼6楼组织人事科办公室。
领取《准考证》时,本人需出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相关说明。资格审查贯穿
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
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
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
招聘计划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可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总分分别为100分。面试由7个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5个评委的平均分(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作为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在
黔西南州
兴义一中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根据
招聘职位计划数1:1比例,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
黔西南州
兴义一中指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考察资格,空缺岗位不得递补。
八、考察
(二)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
(三)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得递补。
九、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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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一中网站(http://www.gzxyyz.cn/)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
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得递补。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岗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改行、调离或擅自脱产学习。
十、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859-3220734
监督电话:0859-3223664
2021年9月24日
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sydwkl_5135125/202109/t20210924_705276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