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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瓮安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群众的健康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瓮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瓮安县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瓮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4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瓮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自觉遵规守纪,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报考医师、技师、药师岗位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获得相应岗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相应岗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获得相应岗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资格,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条件的证书原件(或成绩合格等证明)。
7.专业要求:
(1)专业参考目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专业目录;
(2)毕业证书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名称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取得的学位证书相符。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与岗位专业名称存在新旧对照关系的,新旧专业均符合要求。
8.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
9.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在读普通高等教育人员及服现役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9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2.报名地点:瓮安县卫生健康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国外及港澳台学历的,须提供相应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2)《瓮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白底一寸彩色照片4张;
(4)报考须具备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
(5)报考限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岗位的,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护理人员现场身高测量结果(工作人员现场测量填写);
(7)招聘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在瓮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各招聘单位对考生报名提交的资料现场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100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9月20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25年9月18日—9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领取地点:瓮安县卫生健康局二楼人事教育室
(四)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由瓮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面试
(一)面试对象
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瓮安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布公告。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面试成绩计算方式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100分)。面试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另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公告。
九、体检
(一)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瓮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医疗机构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瓮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瓮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原则上在同一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等事宜另行公告。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省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空缺岗位的,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二、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全部为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请考生密切关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瓮安县人民医院公众号和瓮安县中医医院公众号有关公告,注意与招聘单位保持联系,因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上级有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五、未尽事宜由瓮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0854-2879373(瓮安县人民医院)
0854-2620979(瓮安县中医医院)
附件1:瓮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xlsx(点击下载)
附件2:瓮安县县级公立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点击下载)
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28日
(信息来源:http://www.wengan.gov.cn/xw/tzgg/202508/t20250828_885299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