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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二十条措施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95号)《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铜人社发〔2020〕5号)和《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铜人社函〔2022〕12号)文件精神,现将大龙经济开发区2022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计3个岗位。详见《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2022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在玉屏就业局进行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创业证》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1.离校2年内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4.脱贫家庭毕业生;
5.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
6.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毕业生;
7.孤儿毕业生;
8.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毕业生。
(二)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4年10月30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三)应聘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2.符合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条件;
3.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
(四)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报名:
1.已实现单位就业(含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单位)的人员;
2.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
3.失信被执行人员;
4.已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安置的;
5.其它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扶持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数不受比例限制)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7日17:30,逾期不受理。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邮箱303278185@qq.com
3.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个人两寸免冠照片1张、毕业证、《就业创业证》(第2、3、7页)、简历等资料。
4.注意事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网上下载并填写《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须知》(附件3)到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人社中心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通过“大龙开发区”官网进行公示,请初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11月10日9:00-11:30,15:00-17:00;
面试地点:大龙开发区管委会三楼人社中心会议室。
(四)公示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将拟聘用人员在“大龙开发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入职
公示期无异议的,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五、政策待遇
(一)聘用期限。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双方可在聘用期内自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满符合再次安置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同意,可再次按程序聘用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再次聘用的期限不超过3年。
(二)薪酬待遇。城镇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由用人单位确定。用人单位依法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前按规定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未按规定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视为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不予聘用。
(二)本公告由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研究确定。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等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0856—3321608(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
附件1∶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计划表.xlsx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 ||||||||
序号 | 项目 | 用人单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1 | 大龙开发区 | 大龙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 3 | 辅助性岗位 | 协助业务科室相关工作。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行政管理、经济学类及相关专业优先 |
附件2: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中心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须知.doc.doc
一、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体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毕业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毕业生、孤儿毕业生以及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毕业生。
二、哪些情形下不得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无就业愿望的人员;
(二)无就业能力的人员;
(三)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且月收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四)已有经营性、投资性收入(包括房屋出租、门面出租、车辆出租、自主经营、家庭经营、投资入股经营等)的。
三、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所需资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常住地或户籍地乡镇(街道)人社中心提出申请,填写《铜仁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并提供本人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两寸免冠照片2张,不同类别的高校毕业生还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提供已审核通过的《铜仁市零就业家庭认定表》。
(二)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贷款合同或学校资助中心出具的贷款证明
(三)其他类型毕业生的身份信息,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民政部门、残联比对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有哪些
(一)初审公示。乡镇(街道)人社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有关材料的初审,必要时到申请人所在社区(村)进行入户调查。初审合格的,将申请人的情况在其所在社区(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铜仁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相关材料一并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报区(县)就业局审核。
(二)审核认定。区(县)就业局对申请人的就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在《铜仁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上签署意见,并在申请人的《就业创业证》“就业援助卡”栏进行标注;对审核未通过的,在《铜仁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上注明原因,出具《不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告知书》。区(县)就业局审核认定完后将结果及相关资料反馈申请人所在乡镇(街道)人社中心,由乡镇(街道)人社中心送达申请人。
四、区(县)就业局咨询电话
碧江区就业局 0856—5225279
万山区就业局 0856—8124608
松桃县就业局 0856—2833498
玉屏县就业局 0856—3220329
江口县就业局 0856—6621056
石阡县就业局 0856—7659565
印江县就业局 0856—6226935
思南县就业局 0856—7227279
德江县就业局 0856—8523067
沿河县就业局 0856—6975391
温馨提示:因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时间上的要求,为了确保在入职前办理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请应聘的毕业生在报名结束后,第一时间到常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人社中心申请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在时间相对充足和便利的情况下,建议在报名前就去申请办理。
(信息来源:http://www.dalong.gov.cn/xwzx/qyzp/202211/t20221103_769930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