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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铜仁市公安局万山分局招聘38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4月22-30日报名)

  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打击、防范和服务群众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贯彻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意见》(国办发〔2016〕15号)以及《贵州省建设留置专业看护队伍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性质、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的人员采取聘用劳动合同制管理,属于公安机关非在编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人民警察身份和执法主体资格,不行使刑事和行政职能。主要职责:协助区纪委监委履行留置看护;协助公安机关履行接出警、治安巡逻、治安检查、警卫安保、案事件现场保护等职责。岗位:1.留置看护岗位24名(其中女性8名),由特巡警大队统一管理和调度;2.特巡警岗位14名(限男性)。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并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热爱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4.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4月22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以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为准,户籍不限。退役军人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在4.8及以上,男性身高170CM、女性160CM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4.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以及原来从本单位辞职的;

  8.其他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人员,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铜仁市公安局万山分局办公楼三楼305室(铜仁万山区谢桥办事处楚溪大道333号)报名。

  4.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以及报名所需要的相关证明,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后,再进行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算。

  1.体能测试:①男1000米、女800米跑步;②男、女4×10米往返跑;③男、女立定跳远;④男1分钟俯卧撑、女1分钟仰卧起坐。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按照不同年龄段标准能达标者可进入下一环节,体能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考试资格。

  2.笔试:笔试内容为与监察机关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排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人选确定后,统一安排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按成绩排名依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政治、现实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对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备案。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人员待遇

  1.经培训合格的拟聘人员,试用期合格后,由分局按照一年一次的形式与聘用人员进行聘用合同的签订。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月工资待遇168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2900元(其中300元为月执勤绩效工资),年终绩效5000元,月执勤绩效和年终绩效据实核发。合同签订后,按照社保相关政策,落实基本社会保险,服装及装备由单位统一配发。

  3.警务辅助人员在聘用期内,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服从管理,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将予以辞退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纪律要求

  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参加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

  政工室:0856-3526223特巡警张警官:18722965217

  监督电话:

  中共铜仁万山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组:0856-3523203

  铜仁市公安局万山分局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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