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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贵州省铜仁市组团赴高校引聘317名急需紧缺人才简章(4月9-12日报名)

  为引进和储备一批我市教育、卫生健康、农业、经济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着力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推进铜仁“一区五地”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我市将组团赴重庆、长沙、贵阳等地高校开展人才引聘活动,活动由铜仁市人民政府主办,铜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办。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引聘简章。

  一、引聘活动时间及地点

  拟于2019年4月9日至4月12日分别在重庆、长沙、贵阳开展人才引聘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4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一楼招聘大厅。

  4月11日(星期四)上午9:00,湖南大学复临舍一楼招聘大厅。

  4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贵州大学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

  二、引才计划、对象及条件

  本次计划引聘人才317名(含国企22名、民营企业38名),其中:博士研究生35名、硕士研究生131名(民营22名)和急需紧缺人才151名(含国企22名、民营企业16人)。具体引进单位、职位及条件详见《2019年铜仁市组团赴高校引聘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

  本次引进人才面向应、往届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所需的思想素质、身体、年龄、学历等基本条件要求和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等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职位:

  1.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2.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引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和区(县)引聘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考试阶段。报名人员应在上述时间和地点,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学位)(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身份证件、专业业绩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1.考试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引聘办”制定考试方案,按照规定程序自行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面试(测试)、专业测评、面试评审、综合测评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运用能力及适应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考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等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引聘办”自行确定。考试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

  2.根据各招聘点时间的先后顺序,在前一个招聘点已招满计划的职位,在后一招聘点将不再招聘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经考试合格确定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人员,系应届毕业生的,与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由考生自备;系往届毕业生的签订《聘用意向性协议书》。

  (四)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各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具体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考察工作,在考察对象体检合格后适时开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岗位任职回避等,在职考生考察要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考察时,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有效证据等),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

  6.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其他经铜仁市引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依次递补。

  (六)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聘用人员,由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反映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企业聘用人员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本《简章》由铜仁市引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市引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856-5211751(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各用人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详见附件。

  附件:2019年铜仁市组团赴高校引聘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xlsx(点击下载

  铜仁市引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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