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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解决学校教师学科不配套的结构性矛盾,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公开考调部分专任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徐再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 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科级实职干部)
冯浩昌(县教育局局长)
余仁杰(县监察局局长)
周明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鲁 明(县编委办主任)
成 员:王安恒(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游德邦(县纪委监察局基层纪检监察管理处主任)
安久福(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小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孙显会(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元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正科级督学)
张 弦(县教育局副科级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冯浩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委办抽人具体办公,负责城区学校公开考调专任教师的报名、考试、面试、考察、聘用等工作。
二、考调学校范围
考调范围:石阡中学、民族中学、第三高级中学、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县特殊教育学校、实验小学、汤山中学、汤山一小、希望小学、实验幼儿园、第二幼儿园、荆坪幼儿园、新民幼儿园、中坪幼儿园。
三、考调对象
我县各乡(镇、街道)(汤山街道办事处、泉都街道办事处除外)在编教师(含2013年特岗教师)。
四、考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恪尽职守,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师德和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二)在我县乡(镇、街道)教学一线服务三年以上,且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三)报考中学职位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报考其他学校职位须与教师资格证或所学专业一致(见毕业证上专业)。
(四)服务期内年度考核获优秀1次以上;或受县级(教育局)以上表彰1次以上;或受乡(镇、街道)级(教办)表彰2次以上;或所任教学科统考成绩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中排名居前三分之一1次以上;或所任教学科统考成绩在乡(镇、街道)同级同类学校中排名第一1次以上;或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且获校级以上表彰“优秀班主任”1次以上;非文化考试学科教师服务期内所组织学生参加比赛,获县级(教育局)以上组织的活动等次奖1次以上,或获乡(镇、街道)级(教办)以上组织的活动等次奖2次以上;或担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一年以上。
(五)考调教师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报考高中职位,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初级中学两年及以上教学经历,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初中职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小学(特校)职位,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幼儿园职位,具有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考调学科与职数
公开考调学科教师职数(见附件1)
六、考调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
1、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考对象、职位和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2、报名地点:石阡县城区学校公开考调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石阡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教师资格证、2013—2015年年度考核表、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报名表,报考证明表,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同底照片3张。
4、报考人员在石阡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石阡县2016年城区学校公开考调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和《2016年石阡县城区学校公开考调专任教师报考证明表》(见附件4)。
5、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石阡县2016年城区学校公开考调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由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审查有关证件和材料,为符合报考条件者进行登记注册。
6、报名考试费:200元(用于命题、评卷、考务等工作)。
(二)考试
本次考试由石阡县城区学校公开考调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分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
1、笔试(分值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
(1)报考高级中学的教师,所考内容为对应报考专业的现行高中阶段(80%)和部分大学阶段(20%)知识;报考初级中学的教师,所考内容为对应报考专业的现行初中阶段(80%)和高中阶段(20%)知识;报考小学(特校)阶段的教师,所考内容为对应报考专业的现行小学阶段(80%)和初中阶段(20%)知识;报考幼儿园的教师,所考内容为《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教师专业要求标准》。
(2)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考调职数1:2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分值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
(1)采取现场授课方式进行,细则详见评分表(附件3);面试地点:汤山一小。
(2)按笔试和面试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按考调职数1:1确定考察人员。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为:考察入围人员的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和在原单位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对考察不合格的教师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且该职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
1、以总分从高到低,按职数1:1确定聘用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同时聘用;若拟聘用人员出现放弃,则依次递补。
2、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聘用。
3、按程序行文,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学校组织考核,如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学校工作。
九、时间安排
2016年7月18日—19日报名,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016年7月20日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2016年7月22日下午15:00—17:30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2016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笔试;
2016年7月24日公示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016年7月30日面试;
2016年7月31日公示面试成绩及入围考察人员名单;
2016年8月1日至8月3日考察;
2016年8月3日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纪律要求
(一)整个考调工作在石阡县城区学校公开考调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考调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和人事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考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四)考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调资格。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打击报复,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未尽事宜,由石阡县城区学校公开考调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二、本实施细则由石阡县城区学校公开考调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举报监督电话:石 阡 县 监 察 局:0856-7651192
石阡县教育局监察室:0856-7621341
附件:
1.2016年城区学校公开考调学科教师职数表;
2.石阡县2016年城区学校公开考调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3.石阡县2016年城区学校公开考调专任教师课堂教学面试评分表;
4.2016年石阡县城区学校公开考调专任教师报考证明表。
抄 送:市政府办;
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石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8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