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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面向全州公开招聘新增事业单位人员3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成立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二、招聘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1.招聘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事业管理岗工作员3名。
2.招聘职位:详见《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附件1>)。每位考生只能报一个职位,如有同时填报两个及以上职位的,一经查实,则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1月30日及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96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截止报名(以录〈聘〉用文件的时间为准)以前,通过政策性安置、公开招考(聘),录(聘)用的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4.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6.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7.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0.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11.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12.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页面,(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sydwkl_5135125)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12月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兴义市沙井街37号)。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9-3237086。
4.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报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3份;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
(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6张。
5.报名要求
(1)《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考生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考聘资格。
(2)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考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考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现场报名的考生,必须全程配戴口罩,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绿码、行程卡、场所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页面)等相应材料,方可进入办公区域,到达指定区域进行现场报名。
(三)资格初审及缴费
资格初审由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初审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初审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章,资格审查意见由工作人员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本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且不办理退费手续。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此次公开招聘报名费100元/人,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交纳。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报考的,一律不办理退费手续。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开考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后,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职位改报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职位及退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17∶00前。
(五)准考证发放
1.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将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进行公告。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代领准考证需提供代领委托书、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代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面试
1.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面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情况而定,另行通知。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可能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将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进行公告。
3.面试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原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有疫情防控政策变化,按照最新政策执行,另行通知),通过贵州健康码扫码及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面试成绩查询:请关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网。
(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mzfbgs/zdgz/)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对象
(1)各职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资格复审人员和招聘岗位计划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若该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3)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3.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现场资格复审时请按相关规定,做好防疫工作。
4.资格复审合格(含递补合格)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进行公布。
(三)笔试
1.笔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综合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2.笔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
1.考生面试、笔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2.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七、体检
体检(复检)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该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定医院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情况。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经州政府机关党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简章》中规定的不得报考的人员;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籍(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4.学籍(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社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6.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所需人数时,该职位不再递补,招聘计划取消。
九、公示和聘用备案
经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备案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聘用手续所需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凡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州纪委州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人员,无论进入到招聘的哪一环节,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0859-3226133(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除公开招聘简章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页面发布外,其余各环节工作信息均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mzfbgs/zdgz/)
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在参加公开招聘线下对接各个环节,都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附件3)做好个人防护等疫情防控工作。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3237086
附件:1.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 |||||||||
单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性质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报考条件 | 户籍和生源地 | 其它报考条件说明 | 岗位介绍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
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01 | 事业管理岗 | 机关事务 管理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黔西南户籍且黔西南生源 | 1. 男性; 2.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
该岗位主要负责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和现场解说等工作,需形象气质佳、品貌端正,普通话流利,较好的沟通力。 |
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02 | 事业管理岗 | 机关事务 管理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黔西南户籍且黔西南生源 | 1. 女性; 2.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
该岗位主要负责重要公务接待和重大活动现场解说等工作,需形象气质佳、品貌端正,普通话流利,较好的沟通力。 |
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03 | 事业管理岗 | 机关事务 管理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黔西南户籍且黔西南生源 | 1.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2.具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证书,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证书(至少持有其中一种) |
该岗位主要负责重要公务、重要外宾的公务接待和重要活动的现场解说等工作,需形象气质佳、品貌端正,普通话流利,具备一定的英语交流能力。 |
2.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3.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保障新冠疫情期间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省、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七版)》,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实际,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由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二、疫情防控须知
凡报名参加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相关考试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并签署《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相应材料,同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参加贵州省各项人事考试的考生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市(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未解除隔离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境外来(返)黔人员,未完成“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6次核酸检测”的,未达到解除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八)考前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九)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十)省外疫情重点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按规定完成“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1次抗原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措施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有关单位将根据全国疫情最新形势,及时研判确定疫情重点地区范围,并适时调整健康管理措施。考生可关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查询疫情重点地区名单和健康管理措施。
(十一)除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区外,省外其他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完成“3天3检”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二)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时,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三)省内有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特区)低风险区考生,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如可跨区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贵州健康码“绿码”有序通行;抵达目的地后,主动配合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完成各项防疫措施。未落实目的地防疫措施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四)省内无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特区)考生在跨区考试时,可持贵州健康码“绿码”有序通行;抵达目的地后,主动配合完成目的地防疫要求,落实完成相关防疫措施。未落实目的地防疫措施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五)除符合其他防疫要求外,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按规定需执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1次抗原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3天3检”的人员,最后1次核酸检测在考前48小时内的,无需重复检测。
在连续两天举行的我省人事考试中,考生提供第1天考试时符合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
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考生可提供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可通过“贵州健康码”首页“核酸检测结果”栏查询;也可通过“贵州核酸检测”小程序查询,请考生入场前提前打开。
(十六)各科目开考前10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提前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七)多科目考试的,上一科目考试结束后,外出重新进入考点人员,须再次接受入场检测。请考生及时用餐(建议自带餐食),按时返回考点接受检测入场,避免耽误时间影响考试。每科目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八)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十九)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里点击“各地防控政策”选择“出发地”和“目的地”,及时了解各地的防控政策;建议考生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申报、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核验(以免进入考点时扫“场所码”提示异常),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建议考生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市(州),为落实完成当地疫情防控部门防疫措施和相应的核酸检测次数预留足够时间;考生可关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各市(州)卫生健康部门相关网站,及时查询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贵州省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851-12345。
四、入场检测规定
入场检测时,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一)扫“场所码”提示“绿码正常通行”;
(二)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三)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提供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入场检测步骤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在入场检测处现场扫“场所码”,并将扫码后显示的“绿码正常通行”页面、“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交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入场检测中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须立即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接受考点防疫和医务人员检查。对符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但体温≥37.3℃的考生,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防疫和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州)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市(州)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温馨提示:为确保考生顺利考试,建议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完成最后一次核酸检测工作,并提前准备好纸质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备查。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点击下载)
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rsxx/sydwkl/202211/t20221122_771723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