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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晴隆县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简章(51人,11月28-30日报名)

22年黔西南事业单位备考及考试消息群:744271724


网上报名:进入报名
报名时间:11月28日9:00至11月30日17:00
资格初审:11月28日9:00至12月1日17:00
准考证打印:12月22日9:00至12月24日24:00
笔试:12月25日9:30-12:00
医学类职位(职位代码为014-019)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
其余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结构化方式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晴隆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5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51名。其中: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4名,其他事业单位27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3.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1月27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或取得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取得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6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5.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具体详见《职位一览表》。学历要求为取得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要求为取得与报考学历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3.截至2022年11月28日晴隆县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截至2022年11月28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人员(定向到晴隆县的专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除外)。

  6.现役军人;截至报名时在读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8.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其他原因受到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

  10.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3.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程序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程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本次招聘笔试要求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2:1比例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计划招聘人数。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9:00至11月30日17:00。

  (1)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报名系统(网址:https://notice.zhikaocn.com/1668413838/index.html)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和《疫情防控方案》(附件3),在网上签署《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并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如实填写《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近三个月内)蓝底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提交报考申请。未上传电子照片的无法进入审核流程,报名信息一旦提交,在审核人员进行审核之前,无法修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凡是报考两个职位及以上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一并如实填写。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9:00至12月1日17:00。

  (1)资格初审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2)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电子照片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未上传电子照片的不予审核。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审核未过”确认,并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11月30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供加分、现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使用。

  (3)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职位一览表》,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22年12月1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名称和职位代码不得修改),招聘单位于2022年12月2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24小时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最后一天报名的考生应适时查看审核状态),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看而导致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报名确认及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28日9:00至12月4日17:00期间登录“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处理。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向县招聘办提出改报申请,在县招聘办同意后可以改报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已经达到开考比例且符合报考要求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9:00至17:00。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所填写的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导致不能改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晴隆人社”上进行公示。

  6.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2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4日24:00期间,登录“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加分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照顾,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以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加分项为准。具体加分政策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为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或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者加2分。

  (2)晴隆县户籍的退役士兵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认真填写加分信息,并按报名系统要求、流程上传加分印证材料。

  3.对报名时填写加分项的考生,先进行预加分(预加分对象为报名时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符合加分条件且已选择具体加分项的),待资格复审时再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对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资格。对符合加分条件但报名时未填写加分项(或填写错误)的,不予加分。

  4.经审查符合预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5.现场加分确认及审查工作在资格复审时进行,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晴隆人社”上公布。

  五、笔试、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笔试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考生必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方式、科目及分值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医学类职位(职位代码为014-019)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其余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值为150分,医学类职位考生笔试卷面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其余职位考生笔试卷面成绩须达8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12月25日9:30-12: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可能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晴隆人社”上进行公告。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政府网站查询方法:打开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依次点击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查看。

  4.笔试环节成绩计算

  笔试环节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

  笔试环节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1.5。

  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职位考生笔试环节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笔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现场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

  现场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晴隆人社”上公告。

  1.现场加分确认

  现场加分对象为经公示无异议的预加分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加分确认。逾期未办理加分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并取消其加分资格。

  (1)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1份。

  (2)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为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或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者,需要提供符合加分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

  (3)晴隆县户籍的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和户口簿。

  (4)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比例以内(含2:1)的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考职位学历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5)定向到晴隆县的专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报考长流乡卫生院职位的,需提供订单定向协议及县卫生健康局出具的规培期已满证明。

  (6)大专学历报考晴隆县能源局职位的须提供5年及以上国有煤矿企业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工资流水等)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经办人员签字盖章)。

  (7)县外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须经办人员签字盖章)。

  (8)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经办人员签字盖章)。

  (9)考生亲笔签名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

  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所需印证材料,属证书、证件的须提供原件审核、交复印件备案,属相关证明材料的须提交原件。

  县招聘办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联系下一考生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公示期内,有反映加分问题的,经县招聘办核实后再决定其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县招聘办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60% +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卷面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笔试卷面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者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若笔试卷面成绩、学历、面试成绩、总成绩都相同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以县招聘办公布的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县招聘办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县招聘办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招聘简章》中规定的不得报考的人员;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籍(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4.学籍(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社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5.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须在发布考察公告三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承诺,若在招聘单位开展考察后再放弃的,其档案转递手续在招聘程序未完成前不予办理,并将不诚信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库。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凡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将不诚信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库。

  (三)新聘用人员在晴隆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能申请调出(含考调)县外,不能参加各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招聘考试。试用期内不予调整聘用岗位,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新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考生,五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在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三)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录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在招聘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晴隆人社”上进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参加公开招聘线下对接各个环节,都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附件3)做好个人防护等疫情防控工作。

  (五)本《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业务咨询电话:0859—7821049(县招聘办)

  纪律监督电话:0859—7612055(县纪委监委)

   

  附件:1.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职位一览表(点击下载

  2.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点击下载

  3.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保障新冠疫情期间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省、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六版)(11月3日调整版)》,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我县实际,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日常工作,各考点(笔试、面试)设立防疫组,负责考点疫情防控工作。
二、疫情防控须知
凡报名参加由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相关考试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相应材料,同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考生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市(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未解除隔离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境外来(返)黔人员,未完成“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6次核酸检测”的,未达到解除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八)考前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九)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十)省外疫情重点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按规定完成“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1次抗原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措施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有关单位将根据全国疫情最新形势,及时研判确定疫情重点地区范围,并适时调整健康管理措施。考生可关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查询疫情重点地区名单和健康管理措施。
(十一)除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区外,省外其他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完成“三天三检”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二)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时,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三)省内有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特区)低风险区考生,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如可跨区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贵州健康码“绿码”有序通行;抵达目的地后,主动配合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完成各项防疫措施。未落实目的地防疫措施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四)省内无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特区)考生在考试时,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贵州健康码“绿码”有序通行;抵达目的地后,主动配合完成目的地防疫要求,落实完成相关防疫措施。未落实目的地防疫措施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五)除符合其他防疫要求外,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按规定需执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1次抗原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的人员,最后1次核酸检测在考前48小时内的,无需重复检测。
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考生可提供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可通过“贵州健康码”首页“核酸检测结果”栏查询;也可通过“贵州核酸检测”小程序查询,请考生入场前提前打开。
(十六)开考前10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提前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七)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十八)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里点击“各地防控政策”选择“出发地”和“目的地”,及时了解各地的防控政策;建议考生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申报、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核验(以免进入考点时扫“场所码”提示异常),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建议考生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市(州),为落实完成当地疫情防控部门防疫措施和相应的核酸检测次数预留足够时间;考生可关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各市(州)卫生健康部门相关网站,及时查询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贵州省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851-12345。
四、入场检测规定
入场检测时,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一)扫“场所码”提示“绿码正常通行”;
(二)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三)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提供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入场检测步骤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在入场检测处现场扫“场所码”,并将扫码后显示的“绿码正常通行”页面、“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交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入场检测中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须立即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接受考点防疫和医务人员检查。对符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但体温≥37.3℃的考生,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防疫和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州)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市(州)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温馨提示:为确保考生顺利考试,建议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完成最后一次核酸检测工作,并提前准备好纸质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备查。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点击下载

  5.专业参考目录(点击下载

晴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16日

  (信息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sydwkl_5135125/202211/t20221116_77126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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