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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气象局2022年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2人,10月26-30日报名)

22年黔西南事业单位备考及考试消息群:744271724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黔西南州气象局拟面向社会通过公开招聘黔西南州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地方气象事业机构)事业单位人员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原则及方法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招聘具体职位详见《黔西南州气象局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0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3.截止2022年10月26日(以录<聘>用文件的时间为准)以前,通过政策性安置、公开招考(聘),录(聘)用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勤)。

  4.服务期未满、仍在岗(含2022年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8.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

  1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以及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页面,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

  bmxxgkml_5135118/sydwkl_5135125/)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0日17:00期间登录网址:(https://qzpta6.chinasyks.org.cn:18443/cn_gzqxnzqxj/index.html#/index)进行报名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以及考生报名前14天的个人情况反馈表。如实填写《黔西南州气象局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近三个月内)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注册时的账号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如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结束前于报名信息页面进行报考信息的修改。但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根据职位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0日18:00。

  (1)资格初审由黔西南州气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黔西南州气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于10月30日16:00前须本人向黔西南州气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黔西南州气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进行修改,其他信息有误的,如未影响报考资格就不再进行信息修改。

  (3)2022年10月30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与黔西南州气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所有报考人员于2022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1日17:00在:(https://qzpta6.chinasyks.org.cn:18443/cn_gzqxnzqxj/index.html#/index)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调整或取消,并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部门公告(http://www.qxn.gov.cn/zwgk/tzgg/bmgg/index.html)或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市场网站(www.qxnrcfwzx.com)上进行公布,已报名缴费的考生给予退费。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持续关注公告发布网站,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登录(https://qzpta6.chinasyks.org.cn:18443/cn_gzqxnzqxj/index.html#/index)即可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资格复审

  考试在黔西南州气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黔西南州气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统一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50分)。

  笔试时间:2022年11月5日上午9:00到11:30,如因疫情防控需要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如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需要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黔西南州气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3)资格复审的所有职位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以及考生在网上打印的附有照片的《报名信息表》。

  (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由黔西南州气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

  (6)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对象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

  (7)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8)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9)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个环节的人员名单由黔西南州气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

  (三)面试

  由黔西南州气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及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100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其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查询: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中的黔西南州气象局页面上公示。试卷查询按《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卡)暂行规定》执行。

  六、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体检由黔西南州气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黔西南州气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4.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黔西南州气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6.体检时间由黔西南州气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黔西南州气象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3.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审定有《招聘简章》中报考条件“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部门公告(http://www.qxn.gov.cn/zwgk/tzgg/bmgg/index.html)或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市场网站(www.qxnrcfwzx.com)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报州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经黔西南州气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新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2.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3.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4.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或资格审核不符的报考者,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6.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部门公告(http://www.qxn.gov.cn/zwgk/tzgg/bmgg/index.html)或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市场网站(www.qxnrcfwzx.com)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上述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8.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事宜,由黔西南州气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气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其他

  1.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9-3224114(黔西南州气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报名系统咨询电话:刘老师18985974727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3.监督举报电话:0859-3226191(黔西南州气象局党组纪检组)

   

  附件:

  附件1.黔西南州气象局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2.黔西南州气象局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防疫方案.docx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保障新冠疫情期间公开考聘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省、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四版)》,结合当前疫情形势,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本次人才对接防疫工作在黔西南州气象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开展人才引进防疫工作,由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实施人才引进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二、疫情防控须知
凡报名参加黔西南州气象局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黔西南州气象局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防疫方案》。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相应材料,同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参加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的考生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未解除隔离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八)境外来(返)黔人员,未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6次核酸检测”,未达到解除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九)7天内有省外本土感染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县(市、区、旗)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陆地口岸城市来(返)黔人员中未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及其他需实行“3天2检”的人员,抵黔后须按规定实行“3天2检”,如超过24小时未完成第1次核酸采样,或超过3天未完成第2次核酸采样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十一)除符合其他防疫要求外,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考生可提供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可通过“贵州健康码”首页“核酸检测结果”栏查询;也可通过“贵州核酸检测”小程序查询,请考生入场前提前打开。
(十二)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时,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三)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提前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四)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五)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十六)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里点击“各地防控政策”选择“出发地”和“目的地”,及时了解各地的防控政策;建议考生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申报、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核验,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为避免7天内所旅居县(市、区、旗)出现本土感染者影响考生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提前抵(返)黔,为进行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预留足够时间。
“贵州健康码”使用和贵州省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851-12345。
四、防控措施
(一)领取考试准考证阶段
1.组织发放准考证的工作人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搞好个人防护。
2.参与相关工作的人员要求近期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身体状况无异常,体温测量正常,方能参与相关工作。
3.领取考试准考证时,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需落实“3天2检”的考生(即贵州健康码出现“温馨提示”弹窗或首页出现“需3天2检”标识),14天内有本土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主动进入特殊检测点进行检测,在检测点向工作人员提交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抵黔后按3天2检要求完成的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证明”、“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报工作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办公区域,到指定区域领取准考证。
其余考生在常规监测点向工作人员提交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家通信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检测, 国家通信行程卡”可通过在“贵州健康码”下方点击“行程卡”直接转入,或通过扫码打开。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办公区域,到指定区域领取准考证。
如发现需落实“3天2检”的考生,立即转入特殊检测通道检测。
4. 考生在线下对接前14天内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需落实“3天2检”政策,持2次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线下对接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领取考试准考证。
(二)考试阶段
1.考务人员及其它工作人员,近期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且身体状况无异常,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参加考务工作。
2.考生进入待考区域前,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需落实“3天2检”的考生(即贵州健康码出现“温馨提示”弹窗或首页出现“需3天2检”标识)、14天内有本土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主动进入特殊检测点进行检测,在检测点向工作人员提交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抵黔后按3天2检要求完成的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证明”、“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等相应证明材料报工作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合格的,工作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合格章方可进入办公区域,到达指定区域候考。
其余考生在常规监测点向工作人员提交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家通信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检测, 国家通信行程卡”可通过在“贵州健康码”下方点击“行程卡”直接转入,或通过扫码打开。经检测合格的,工作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合格章方可进入办公区域,到达指定区域候考。  
如发现需落实“3天2检”的考生,立即转入特殊检测点检测。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严禁在考区逗留聚集。
(三)体检阶段
1.考生收到体检通知后,不得前往新冠肺炎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2.考生参加体检前,如实报告前14天内是否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体检前须落实“3天2检”防控政策的2次核酸检测及体检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以参加体检。
3.考生必须如实报告以上个人情况,方可参加体检,如有隐瞒将取消体检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在报名以后,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二)考生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时请如实填写提交《黔西南州气象局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生报名前14天的个人情况反馈表》(附件4)。
(三)考生在参加考试前14天进行个人体温(2次/天)监测,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与州气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0859-3224114),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四)考生在体检环节前14天进行个人体温(2次/天)监测,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另行安排时间。
(五)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须如实告知个人情况,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绿码、国家通信行程卡、核酸采样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应材料,同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场(领取准考证地点、面试地点、体检单位)路程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途经公共场所后,尽快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及时进行手消。
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通知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黔西南州气象局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xlsx(点击下载

  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黔西南州气象局

2022年10月17日

  (信息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sydwkl_5135125/202210/t20221017_76757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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