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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我县高中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州省长顺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高中教师13名,招聘职位详见《贵州省长顺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的应(往)届公费师范生;教育类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当年第一批次本科录取的综合类和师范类大学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满足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取得相应学科、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022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心理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2月20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2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的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开除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为黔南州内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州内上述单位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未经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21年12月20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经研究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招聘简章确定后,通过长顺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csx.gov.cn/)提前5个工作日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9:00-12:00。
报名地点:贵州师范大学花溪区5号公共教学楼。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予以确认。
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长顺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表》本人相关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体检、考察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贵州省长顺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3)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公费教育师范生需提供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5)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2022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中小学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8)诚信报考承诺书1份。
(三)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按照公布的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任一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13:00 --18:00,面试结束后及时向考生公布成绩。面试分值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设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分值达不到合格分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对同一职位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现场招聘工作小组结合职位要求及综合素质研究决定选择更适合该职位的人员。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在成绩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
确定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人员,系应届毕业生的,分别与用人单位及毕业院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由应聘人员本人提供);系往届毕业生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贵州省长顺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体检必须在县教育局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复审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在考察中发现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2022年8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原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八)聘用审批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县教育局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部门按规定备案后行文安排工作,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工资福利及相关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应按聘用文件要求按时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单位的,除不再享受我县的人才优惠政策外,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在招聘工作期间,考生电话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在招聘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sx.gov.cn/)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简章由长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长顺县教育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4-6826180(长顺县民族高级中学)
0854-6826390(长顺县教育局政工科)
0854-6822193(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854-6821643(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附件1:贵州省长顺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一览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2:贵州省长顺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信息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附件4:自愿放弃签约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附件5:贵州省长顺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就业协议.doc(点击下载)
附件6:疫情防控须知.doc
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一、考前健康监测
(一)属于下列情况的考生,参考时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方可参加报名:
1.考前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省外入黔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
2.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
3.共同居住家族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
4.请考生密切关注14天内本人所旅居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是否有阳性病例报告。
(二)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在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
二、进入招聘场所
(一)为确保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安全,保障考生健康权益,考点入场检测很严格,需检测的内容较多,请考生尽早到达考点排队接受检测,排队时提前准备好检测材料。请勿临近开考时才扎堆到达考点,避免造成拥堵耽误进场时间。
(二)考生进入招聘场所时要保持安全距离,必须现场扫贵州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测量,贵州健康码呈绿色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
(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三、异常情况处置
当天考生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立即告知招聘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四、其他
(一)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后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二)考生提交的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长顺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csx.gov.cn/xwdt/tzgg/202112/t20211214_720412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