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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要求,推动公安机关与监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的有效衔接,结合工作实际,经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锦屏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人员14名。为使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锦屏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
招聘工作在锦屏县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由锦屏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14名,性别要求为男性。具体招聘情况详见《锦屏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高中(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且具有锦屏县户籍,退役军人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初中文化程度。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一览表》)。
4.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士兵、公安院校及武术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列入2021年征兵服役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受党纪、政务处分。
7.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10.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11.截止2021年8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12.截止2021年8月在读的普通高中(中专)非2021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1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4.曾为锦屏县公安局辅警自动离职未满3年的。
15.法律法规明确不得报考的。
四、岗位职责和报酬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事业单位和国家公务员身份。建立劳动关系后,聘用人员按照《锦屏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
(一)岗位职责
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的主要工作职责为:留置专业看护及相关勤务工作。
(二)报酬
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工资待遇按照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第156期常务会议、州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2021第2次会议的精神要求,按照“看护队员”在缴纳“五险一金后”,发放到手工资不低于2800元/月,并且在参与采取留置措施的看护人员进行每人每天100元进行补助,年度考核称职以上队员工龄工资参照现行县公安辅警的工龄工资标准执行。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试用期3个月,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按国家规定办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3日9:00时至9月7日17:00时止。
2.报名地点:锦屏县公安局政工室(县公安局办公室一楼民警健康室)。
3.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简章》、《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及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学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白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考人员系退伍军人,应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锦屏县公安局政工室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4.加分:
(1)退役士兵、全日制公安院校毕业生、武术专业毕业生可以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2)锦屏县公安在职辅警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一年以上二年(含二年)以下的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同时具有上述两种以上加分情形的,加分不能累计计算,最高加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填写《加分申请表》申请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前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报名工作结束后,尚未办理加分手续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加分。
5.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减少或取消岗位计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均发布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
6.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人员必须携带以下材料报考,资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④《锦屏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报名登记表》;
⑤现职公安辅警证明;
⑥报考人员需如实填报《锦屏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状况排查登记表》,并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2)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规定的条件及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4)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笔试
报名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由锦屏县公安局政工室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公共法律基础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3.笔试要求: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须填写《锦屏县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状况排查登记表》、已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合格,体温检测合格后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另: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到达我省时持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中高风险区所在市(州)的其他低风险地区考生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笔试;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不能参加笔试;到达我省后14天内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的,考生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我省疫情防控政策有变化的,按新的防控政策执行。
5.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6.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计划
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人员考试成绩末位并列的,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同时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7.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及综合成绩
1.面试
面试工作由锦屏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关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公告)。
2.入围面试考生:按照招聘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人员考试成绩末位并列的,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能测评
面试后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进行测试,测评项目有4项,除1000米跑为必测外,其他三项(1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或引体向上)可任选两样测评,测评的三项成绩必须均为及格(60分)以上为合格。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见附件四。
体能测评当场当次进行,并当场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拒不签认的由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签字注明。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在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的,须在测评过程中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体能测评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的,重新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核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导致职位空缺的,按总分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在“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 等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结论的,由县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政审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②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③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④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⑤不符合报考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⑥经“招聘领导小组” 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
经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锦屏县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及工作需要可续签,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招聘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咨询联系人及电话:杨警官15185603888。
(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855-7221936
(三)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录“锦屏县人民政府网”。在招聘过程中,县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招聘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考生成绩、面试时间等内容)都将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请各位考生在进入笔试、面试、体检各个环节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2.各位考生如实填写《锦屏县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状况排查登记表》,报名及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交。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如实告知,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参加考试考生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确认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且健康码为绿色后,方能参加考试。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到达我省时持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中高风险区所在市(州)的其他低风险地区考生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不能参加考试;到达我省后14天内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的,考生应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我省疫情防控政策有变化的,按新的防控政策执行。
4.考生入口处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各位考生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
来源:http://www.jinping.gov.cn/xwzx/tzgg/202109/t20210902_698501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