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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维护黔东南州社会治安秩序,缓解黔东南州公安局警力不足的实际问题,经州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相关专业特战队员60名。为确保招用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黔东南州公安局关于2017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特战队员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用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核(笔试或技能考核)、面试、体检、政审、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考试公开。
二、招用工作组织形式
招用工作在州编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具体由州公安局组织实施。
三、招用计划和岗位
详见《 黔东南州公安局2017年度公开招用特战队员岗位一览表》。
四、招用对象及条件
(一)招用对象
男女不限,户籍不限,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特殊岗位可放宽学历(警犬训导员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驾驶岗位A照学历可放宽至初中)。黔东南州公安机关辅警报考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3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驾驶A1驾照岗位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三)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不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4、不符合招用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经州公安局招用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招用的其它情况。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5日(元旦期间2017年12月30日、31日和2018年1月1日休假,不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黔东南州公安局536办公室(凯里市开怀政法小区州公安局大楼536室)。
(二)报名方式
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每位考生认真阅读《招用简章》中所规定的招用对象、招用条件,确定自己属于招用对象范围并符合招考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填报的《报名信息表》中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黔东南州公安局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并收取《报名信息表》以便备查,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
(四)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学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标准照片4张,及职位所需条件相应的佐证材料;
2、报考人员如有工作单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
3、全州各级公安机关辅警人员报考时,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警犬训导员、驾驶员岗位考试分为技能考核和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网络维护员、大数据分析员、视频后期非编制作员、DNA工作员、基建员、财务员、网络监控员、指挥调度员、视频巡查管理员、文案写作员、新闻宣传员岗位(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警犬训导员、驾驶员、摩托车特种驾驶员岗位(技能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
上述各环节考试成绩为百分制。
(一)笔试
网络维护员、大数据分析员、视频后期非编制作员、DNA工作员、基建员、财务员、网络监控员、指挥调度员、视频巡查管理员、文案写作员、新闻宣传员岗位考核《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技能考核
警犬训导员、驾驶员、摩托车特种驾驶员岗位考生参加专业技能考核,其中警犬训导员还需参加体能测试,具体实施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由黔东南州公安局招用领导小组对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和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能力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上述考试完毕后,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七、体检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以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高到低分确定,体检若有不合格者将不再替补。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它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入政审考核对象,由州公安局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政审不合格立即取消招用资格。
九、签订劳动合同
新招用人员政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购买“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签订劳动合同后试用期间一年,期间患有重大疾病不适应公安工作,发现有精神病及精神病史的,将予以辞退。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用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招用方案未尽事宜由黔东南州公安局招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8501015 黔东南州公安局536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5—8512213 黔东南州公安局纪委
附件:1、《黔东南州公安局2017年度公开招用特战队员岗位一览表》(点击下载)
2、《黔东南州2017年度公开招用特战队员报名表》(电脑填写,手写签字):
黔东南州公安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