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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县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综合执法大队行政综合执法效率,促进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正常化,有效维护温泉小镇环境卫生秩序和规范建设秩序,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综合执法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体能测试、考核考评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招聘行政综合执法协管员人数:30人(其中女性8人)。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无违法行为(包括计划生育法),无犯罪记录(包括受治安拘留等处罚),在村(社区)表现良好,无不良爱嗜好(黄、赌、毒等)。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剑河县户籍;
2.年龄:20周岁-45周岁;(长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表现突出的队员可不受年龄限制);
3.学历: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4.性别比:男性队员占总队员数73%(即22名),女性队员占总队员数的27%(即8名)。
(三)加分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每项加0.3分:
1.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人员;
2.退伍转业军人;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
4.中共党员;
5.文秘专业或有多年文秘写作经验人员;
6.现在职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协管员;
7.属异地移民搬迁人员;
8.警校、法律专业毕业的大学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12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30。
2.报名地点:县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综合执法大队(温泉森林宾馆旁、温泉管理处二楼)。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证明;
②学历证明;
③并交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蓝底照片2张;
④是退伍转业军人的提供退役证等相关证书;是中共党员的,提供党员证或党费证;是异地移民搬迁户的提供相关证明。
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必须是原件,经审查合格后由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交考务费30元。
4.面试:现有协管员应聘者按50分计算,其中:仪容仪表10分,知识问答40分(每题8分,必答题2道,抽签选答题3道,内容从《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政府批准执行的温泉小镇建设规划文件中出题,报名时给每位考生提供)。新应聘者按90分计算,其中仪容仪表15分,知识问答题75分(出题内容范围与现有协管员相同)。
5.体能测试:总分10分,按县文体广电局相关规定标准进行考核测试。
6.在职协管员综合素质表现考评:总分40分。对现有协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打分。
7.凡有下列情况的一律不予聘用:
①近5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一律不予聘用;
②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③存在其他严重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的,一律不予聘用。
8.考核考评结束后,按面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前30名(男性队员22人、女性队员8人)纳入体检对象。
9.对体检合格的进行政治审查,研究决定聘用;因体检或政审不通过的,按面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10.面试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报名时另行通知。
五、待遇、聘用方式和管理
岗位工资:1200元、加班补贴300元、生活津贴300元,福利激励绩效按县政府批准批复的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聘用方式: 应聘人员一经选用,即在一个月内依法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考核分不足60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管理:被聘用的综合执法协管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报名咨询电话:0855-5158381
剑河县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委会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