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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调配有关规定,决定公开遴选2名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政府政务服务局)工作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的职位和职数
遴选市政府政务服务局科员2名(行政编制)。
二、遴选范围
本市县、乡两级机关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公务员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的工作人员。
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三、遴选条件和资格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在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并在编在岗的人员;
3.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
4.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6.身体健康;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服从工作安排;
9.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政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所在单位或同级人事、组织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分为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考察、试用、调动8个步骤。
(一)公告
在中国凉都·六盘水网站、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六盘水站点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组织推荐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0日至11月24日上午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4楼办公室(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428号),联系电话:0858—8205618;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表》可从中国凉都·六盘水网站、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六盘水站点遴选公告中下载或到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领取。
4.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
(4)《报名表》原件3份,须有原单位审查意见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与原件相符印章)1份;
(6)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1份。
(三)资格审查
由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参选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比例低于3∶1,予以减少遴选人数或取消遴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统一考试
考试采取百分制,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折算总成绩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业务水平。按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进入面试人员范围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成绩记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名单,按体检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进入体检人员范围的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遴选计划人数时,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由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看考察对象档案。考察组成员由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担任。考察合格人数若达不到遴选计划数时,是否进行递补由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试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试用人员,由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试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凉都·六盘水网站、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六盘水站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实行试用;公示期收到不良反映,经查实影响调动的,取消遴选资格,是否递补由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试用时间为1个月。
(八)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经核实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以上相关环节出现考生放弃资格或不合格等情况,是否递补由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其他
(一)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遴选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履行遴选工作命题、评卷、监考等职责及办理其他遴选事项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遴选结果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为维护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考察、录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实施方案由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8—8205618(市政府政务服务局)
监督举报电话:0858—6927558(市直第一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