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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及《中共赤水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赤水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赤组通〔2022〕23号)文件精神,为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更好地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64名,招聘岗位详见《赤水市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第二批)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素质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业务素质
1.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
2.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学历及年龄要求
1.新招聘社区工作者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含非全日制)及以上学历(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合法毕业证书)。
2.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放宽招聘条件:①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②退役军人、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社会治理、服务工作1周年以上且仍在岗的社区工作人员,近5年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学历放宽至高中(中职)。
备注: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
2.因黄赌毒、酒驾、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被行政治安管理处罚的;
3.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6.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7.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8.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3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简章
在“赤水市人民政府”(http://gzchishui.gov.cn)网站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和缴费
1.线上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和线下缴费的方式,考生须于2023年11月29日9:00至12月3日17:00填写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并发到邮箱:csssqgzz@163.com。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投递报名信息表后不得修改报考岗位,如后续重新投递报名信息表,以首次报名信息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线下审核缴费:考生线上报名后,于2023年12月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并自行打印报名表(纸质报名信息须和线上报名信息一致)签字后到赤水市机关事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赤水市国投大厦5楼后勤公司)办公室审核,通过审核后缴纳100元报名费,缴费后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予受理。委托他人报名缴费需持有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3.领取准考证:已成功报名的考生于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到赤水市机关事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赤水市国投大厦5楼后勤公司)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予受理。委托他人领取需持有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三)组织笔试
1.考试方式: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9日,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分数:试卷分值为15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相关要求:原则上每个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按3:1设置开考比例,如出现某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岗位选聘人数视情况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赤水市人民政府”(http://gzchishui.gov.cn)网站向社会公布。岗位招考计划调减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赤水市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笔试成绩查询结束后,由赤水市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及时公示。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资格复审
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上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轮。经递补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和条件(含自愿放弃的)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即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本考场平均分90%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4.面试分数: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根据招考计划数,按照总名次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人选。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员。
3.体检相关要求:体检工作由赤水市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费和复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意识形态、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据实写出考察报告,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后报赤水市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八)公示及聘用
1.公示。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赤水市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赤水市人民政府”(http://gzchishui.gov.cn)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由街道党工委行文,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新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街道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聘,并报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落实以岗位等级序列为主的动态薪酬体系,完善社保体系(包含“四险一金”),具体按《赤水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六、其他事宜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赤水党建”微信公众号和“赤水市人民政府”(http://gzchishui.gov.cn)网站相关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赤水市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赤水市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第二批)岗位一览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2:赤水市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xls(点击下载)
2023年11月27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chishui.gov.cn/xwzx/tzgg/zw/zxxx/202311/t20231127_831496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