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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计划招聘具备幼教资格的人员派遣到我市相关幼儿园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选岗、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具备幼教资格的人员47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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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01岗 |
02岗 |
合计 |
备注 |
1 |
实验幼儿园 |
2 |
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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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茅台路分园 |
1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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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龙城北苑分园 |
3 |
2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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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葡萄井分园 |
1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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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凤凰小区分园 |
1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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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狮子山分园 |
——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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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盐津一幼 |
2 |
3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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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杨堡坝幼儿园 |
1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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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国酒城二幼 |
1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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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鲁班盘龙分园 |
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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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天汇幼儿园 |
2 |
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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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和谐分园 |
2 |
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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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翰林分园 |
——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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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桂花分园 |
1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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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坛厂中心幼儿园 |
1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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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9 |
18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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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3年仁怀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幼儿教师岗位未被录用人员中择优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无纹身;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9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
7.大专及以上学历,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持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8.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3日至9月4日(09:00—17:00)
3.报名地点:仁怀市汇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楼(鹿鸣公园内200米)
4.相关要求
(1)报名现场填写《仁怀市汇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报名表》1份。
(2)考生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报名现场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
(3)现场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咨询电话:0851-22237618
(二)考试
本次招聘引用2023年仁怀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笔试成绩,不再笔试。参加2023年仁怀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幼儿教师岗位进入面试后未被录用人员,直接进入选岗环节。截止2023年8月31日下午5:00已完成选岗10人,剩余招聘岗位计划人数37人。现按照参加2023年仁怀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幼儿教师岗位考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未达到3:1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
(四)选岗
根据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按 1:1 比例确定选岗对象,若综合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选岗对象。选岗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考生选择岗位后放弃的,不再重新组织选岗。
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对象:选岗确定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3.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资格条件的(含自愿放弃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仁怀市人民政府(http://www.rh.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及待遇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通知拟聘人员到用工单位报到;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待遇按照公司同类岗位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九)递补
在各招聘环节中,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应提供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24小时通畅,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七、本《招聘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公司解释。
2023年9月1日
(信息来源:https://www.rh.gov.cn/xwzx/tzgg/bmgg/202309/t20230901_821937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