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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赤水市妇幼保健院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促进赤水市妇幼保健院与赤水市人民医院整合发展,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2021年赤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试用、办理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共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工作岗位及条件如下: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薪酬待遇 |
01 |
工勤人员 |
管理 |
1 |
不限 |
不限 |
年龄40周岁以下,具备驾驶资格证,掌握一定的电脑操作,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
基本工资1790元+岗位相关津贴+绩效,享受养老、医疗等五大保险。 |
02 |
护理 |
专业技术 |
1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学 |
具有护士从业资格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
三、公开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聘学历、专业符合招聘职位具体要求。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服从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年龄要求,具体见岗位要求。
5.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现役军人,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不能按规定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8:30-12:00 ,14:00-17:30)
2.报名地点:赤水市妇幼保健院4楼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完整信息打印带到指定地点报名。
4.报名所需资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2021年赤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报名表》(见附件1)一份。
(3)近期免冠正面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内,以考生姓名命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资料。委托他人报名的,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并提交有关信息、资料报名。《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法的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应聘人员,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由赤水市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聘简章》要求,报名时当场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无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该职位取消。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人数以资格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的人数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应聘人员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应聘,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考试时间:2021 年10月18日 9:00
2.考试地点:赤水市妇幼保健院2号会议室
3.考试方式:面试
4.考试人员持《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5.考试人员须按照面试规定时间要求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考试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赤水市妇幼保健院公众号cssfybjy”进行公示。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成绩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赤水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由下一名次人员按体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予以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由下一名次人员按体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予以递补。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赤水市妇幼保健院公众号cssfybjy和赤水市妇幼保健院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我院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试用及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试用阶段,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科室写出试用期鉴定,上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审核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的岗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记入医院聘用工龄。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工资待遇及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1790元+岗位相关津贴,享受养老、医疗等五大保险+绩效。
十、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赤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考试招聘的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0851-22820314
对违反规定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招考简章由赤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简章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2823438(赤水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8385025802
附件:2021年赤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gzchishui.gov.cn/zwgk/zfxxgkml/rsxx/rykl/202110/t20211009_708039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