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公安队伍建设,有力推进
务川公安工作深入开展,根据《
遵义市市直机关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党办发〔2019〕21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107名,为确保
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现公布实施。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
招聘程序、公开
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1.报考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遵纪守法;
(3)年龄要求:详见《
务川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到2021年9月17日;
(4)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11职位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均须在报名首日(即2021年9月17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公安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要具备
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2.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行政拘留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或在公安机关异常离职的;
(5)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不能正确认识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
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
务川”公开发布
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7日9:00至9月19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
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k.sglshr.com/index.php)进行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填报后不能改报。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如实填写《
务川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白底背景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3)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成功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考生要仔细阅读《
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4)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报考人员在
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或者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5年内不得报考
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
4.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至9月20日。
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
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审核人员应一次性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在网上资格初审环节中,因报考人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职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进入下一环节的,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可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成功后,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网上初审结束后,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5.网上缴费: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每人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于2021年9月18日9:00至9月21日20:00在网上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报名表(附件2)留存,供
招聘单位资格复审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各职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
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需调减或取消该职位
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在
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
务川”上公布。职位
招聘计划被调减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不得调整职位。职位
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于9月21日12:00前书面向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改报或退费。报名成功人员及
招聘计划被取消的申请改报成功人员不予退费。
6.网上打印准考证:2021年9月23日9:00至9月24日20:00期间,报名成功缴费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妥善安排准考证打印时间,打印多份备用)。准考证贯穿考试全过程,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9:00-11:30
2.笔试地点:本次笔试考场实行随机分配,笔试考场规则及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4.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100分)
5.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将在
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
务川”上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参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陆查询成绩,如有异议的考生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四)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1)除03、04、05、09、10、11职位的考生全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外,其余职位报考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
招聘计划数1:3(含)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3)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递补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2.资格复审方式
在指定地点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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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
务川”上另行通知。
考生须关注相关信息,查看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导致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
(3)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资格材料(如退伍证、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一份。
5.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空缺人数按各职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进行一次,递补结束后,按照实际合格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3)工作人员根据
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
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
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
务川”公示。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
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五)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1.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4.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考察应试者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情景处理能力等;03、04、05、09、10岗位考生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单独进行。
6.成绩公示: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并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如有异议考生须当场提出,过后不予受理。
(六)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女子800米跑、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11职位考生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5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4.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还需缴纳12元意外伤害保险费,该费用在参加面试结束后缴纳。
5.体能测试标准及成绩计算: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采取百分制计算,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6.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按零分计算。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中有异议、举报的,应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或在测试结束离开测试场地前当场向在场的监考人员提出,对离开测试场地后再提出异议、举报等申请的,不予受理。
(七)总成绩计算
1.计算方法:
(1)03、04、05、09、10职位总成绩测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体能成绩*2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2)01、02、06、07、08、12、13、14、15、16、17、18、19、20、21、22、23职位总成绩测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体能成绩*2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3)11职位总成绩测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体能成绩*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成绩公示:总成绩将在
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
务川”上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如有异议的考生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四、体检
(一)体检对象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
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则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则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递补进行一次。
(二)体检事项
1.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4.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
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回避情况、征信情况以及家庭成员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告知被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
招聘要求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
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递补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
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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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川”上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之规定,确定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三十九条、四十条之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四)经以上程序
招聘为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学历为高中及中专的,必须在三年以内(首个合同期内)提升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三年内(首个合同期内)未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七、薪酬待遇
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参照《
遵义市市直机关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实施方案(试行)》(
遵义市人社通〔2020〕16号)及《
务川自治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务府办发〔2020〕17号)执行。
试用期工资按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八、管理使用
用人单位对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务川自治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进行管理。
九、监督及要求
(一)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
招聘工作期间,
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项事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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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川”上进行发布,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未及时阅读网上发布的信息以及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十、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防疫材料,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影响疫情防控的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因疫情影响导致
招聘工作有所调整的,将在
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
务川”上发布公告,请考生留意公告内容。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
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由
务川自治县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5628995
监督电话:0851-25624335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4yAe85XRlf6iL0PPUxB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