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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69人,9月7日-18日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公安队伍建设,有力推进播州公安工作深入开展,根据《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党办发〔2019〕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体能测试、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169名(其中,40名服务于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机关各部门,129名服务于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各派出所),具体工作职位及条件详见《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2021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热爱公安及警辅工作,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 符合职位学历要求,具备胜任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及身高体重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到2021年9月18日;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8.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招聘职位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解聘的;
6.在公安机关异常离职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8.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有纹身或者色盲的;
11.因双重关系导致聘用单位不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含养老保险、失业险、医疗险、工伤险);
12.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复审
(一)发布公告
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微信公众号“播州公安”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09:00至2021年9月18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k.sglshr.com/index.php)进行报名;
3.报名相关要求: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成功不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以现场测量身高、体重及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考生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如实填写《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2021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每人仅限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准确的个人信息,对符合招聘职位备注中要求的其余事项,须在报名表中进行说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4.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9月7日至9月18日;
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招聘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在网上资格初审环节中,因报考人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职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进入下一环节的,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可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成功后,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网上初审结束后,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随时能够联系。
(三)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人,2021年9月19日16:00前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后即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成功者主动放弃或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后续任一招聘环节的,取消报考资格并不予退费。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2份报名表留存,供现场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报名缴费结束后,各职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需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在“播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职位招聘计划被调减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不得调整职位。职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在公布取消职位计划后三日内书面向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改报或退费。报名成功人员及招聘计划被取消的申请改报成功人员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9月22日上午9:00至2021年9月23日下午17:00。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统一安排在各职位类别第一科目考试环节结束后进行;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通过“播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对象:依据各职位类别第一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各职位类别第一科目考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4.资格复审在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2021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份;
(2)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签字的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一份(附件3);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资格。
5.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招聘公告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复审合格与否意见;
6.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进行一轮;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等),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试程序及内容
招聘各环节相关通知事项将在“播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指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相关信息,未及时关注信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各职位均有身高条件,部分职位有体重标准条件,需在第一科目考试环节开始前现场测量身高及体重,测量合格的,方可进入考试程序;测量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根据本人报名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不予退返报名费。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此次考试共分为文职类和勤务类考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文职类
1.考试程序:测量身高、面试、资格复审、笔试、体能测试。其中:01、02职位笔试后需加测专业技能测试;
2.面试
(1)面试对象:报名成功且身高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人员;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资格复审: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与该职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未达到职位计划招聘数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的90%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
(1)笔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报考01、02职位加测专业技能测试;
(3)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5.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对象:参加笔试取得有效成绩的人员;
(2)体能测试项目: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3)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相关标准进行测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
(4)体能测试采取分组分时段的方式组织,测试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事项的不予受理。
6.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20%)。01、02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20%。
(二)勤务类
1.考试程序:测量身高(体重)、体能测试、面试、笔试;
2.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对象:报名成功且身高体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人员;
(2)体能测试项目:04职位测试400米军事障碍,其他职位测试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3)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和军事训练相关标准进行测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
(4)体能测试采取分组分时段的方式组织,测试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事项的不予受理。
3.资格复审: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与该职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取得体能测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未达到职位计划招聘数比例的,体能测试成绩须达到报考职位实际参加体能测试人员的平均分的90%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5.笔试
(1)笔试对象:参加面试取得有效成绩的人员;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3)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6.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20%)。
六、体检
(一)全部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各项考试顺序同比,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二)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通知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统一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四)体检时间、地点在“播州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报考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五)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在被告知体检不合格结果的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及《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相关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有违纪违规、规定时间内材料不能交齐的、提供虚假信息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对象中,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的,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公示
经考试程序及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播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按照相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一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按照国务院、公安部、贵州省公安厅、遵义市公安局及播州公安分局相关文件、规定、制度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二)工资待遇:
1.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工资按照《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0〕16号)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各按基本工资的6%缴纳,上级有新的相关政策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不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政策规定的其他工资待遇。
十、纪律监督及要求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为认真做好本次招聘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 考生需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检测,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扫描贵州健康码及行程码。
1.入境返遵考生要主动向街道、社区报备,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入境后在省外或我省隔离满14天,提供隔离期间第7、14天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测温检测正常;
2.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公告发布之后,高中风险地区以全国疫情最新情况为准)返遵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来遵前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并持有贵州健康码绿码、行程码为正常状态,测温正常的可参加报考;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遵报考的考生,持贵州健康码绿码、行程码为正常状态,测温正常可参加报考;
3.市内考生持贵州健康码绿码、行程码为正常状态,测温正常可参加报考;
4.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患者,须实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并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第7、14天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体温测量连续3次超过37.3摄氏度的报考人员,直接通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处理;
6.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7.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违反各级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提供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三)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本人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有效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各环节考试。
(四)在招聘过程中,考生有异议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对事后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7309046   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政工室(政策方面:公告解释、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
监督电话:0851-27309047

附件1: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点击下载)
附件2: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点击下载)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点击下载)
附件4:体能测试评分标准(点击下载)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zaSi13h7-JWYUALSeSo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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