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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国有企业理事会是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负责经营和管理县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承担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大民生工程和旅游、交通等重点项目建设投融资工作;土地收储、开发,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政策性担保等业务。
为加强理事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满足用人需求,经县国企党工委批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凤冈县国有企业理事会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凤冈县国有企业党工委的领导下,由凤冈县国有企业理事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于2019年12月14日—20日在“凤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凤冈县国有企业理事会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资格条件详见附件(附件1)。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1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六)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9年12月1日。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 截止2019年12月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 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5.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8. 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9. 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0.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工作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止,逾期不再受理。
②报名地点:凤冈县国有企业理事会10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851—25223857)。
2.报名所需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会计师、工程师证书等。
③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凤冈县国有企业理事会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同时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同底正面彩色证件照片3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否则招聘单位有权拒绝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1.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审查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当场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4.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凤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5.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12月27日17::30之前,到凤冈县国有企业理事会办公楼九楼综合部领取《笔试准考证》。
6.《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考生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8日上午9:00至11:30,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凤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以1:3人数参加面试对象。如遇某职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时,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开考职位的最低平均分,才能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凤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4.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凤冈县国有企业理事会公开招聘。
八、体检
体检由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在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将在“凤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核,如考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九、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在“凤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理事会办公室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851-25223857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凤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招聘工作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件:1.凤冈县国有企业理事会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点击下载)
2.凤冈县国有企业理事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