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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阳光透明的招聘氛围、搭建公平公正的选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全市公立医院取消行政级别和实行编制备案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2018年遵义市机构编制委下达的空编补员计划,经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5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由遵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公开招聘职位、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57名,其中管理人员8名,专业技术人员49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公开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报考学历学位、专业符合招聘职位具体要求。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职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7日—2000年10月17日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人员、或者具有职位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人员、或具有职位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组织工作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遵义市第七纪检监察组指导监督下,由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具体负责组织开展。
1.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遵义市红花岗区银河路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851-28438305。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相关资格要求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6张(放入照片纸袋提交,同时在照片背面及纸袋上写上考生姓名);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6)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4.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5.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到报名点完成报名。
在专业要求上,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教育部发布的新旧专业对照表中对应的原专业可视为新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职位专业要求一般为一级学科,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如注明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目录见附件。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的或者专业名称相似或相近的,并且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商议决定是否符合专业要求,认定为符合专业要求的应在报名期间(不含最后一天)向遵义市人社局备案后发布补充公告。
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在招聘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审批)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考生本人报名。
报名费根据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100元。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聘简章》要求,报名时当场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资格审查人员在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该职位取消。若考生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资格,即使因资格审查人员把关不严,进入考试环节,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仍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如出现某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职位、专业技术职务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的职位不受3:1比例受限),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或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的职位通过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布。开考人数以资格审查合格、可以发放准考证的人数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由招聘单位核发。已经报考的人员请于2018年10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成绩、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过程接受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遵义市卫计委及纪委的监督。
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8日下午14:00-16: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如遇某职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该次考试的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如遇某职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环节。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考试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遵义市卫计委和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准考证》由招聘单位进行核发。进入面试人员请于2018年11月8日(下午14:00-17:0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面试时间:2018年11月9日。
面试人员须按照面试规定时间要求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标注信息。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由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负责组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遵义市卫计委及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由7名组成,考官在纪检监察部门和人社部门的监督下临时抽签产生,其中招聘单位考官数不超过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市卫计委网站进行公示。
六、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招聘单位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截止2018年10月17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1.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等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九、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报遵义市卫计委审核,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规定的岗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其他
(一)公开招聘期间,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均在“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http:// www.zyswy.cn)
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注意招聘网站,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特殊情况下联系。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招考简章由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简章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8438305(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851-28981705(市第七纪检监察组)
0851-27613068(市卫计委)
0851-28662655(市人社局)
0851-28438261(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纪委)
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
2018年10月11日
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职位表.xls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报名表.doc研究生专业目录(含专硕).pdf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pdf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pdf
序号 |
招聘单位 |
单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职位类别 |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其他报考条件 |
备注 |
||
大专 |
本科 |
研究生 |
||||||||||
1 |
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 |
肿瘤科医师 |
01 |
专业技术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肿瘤学(二级学科) |
具备相应执业医师资格,具备住院医师规培证书 |
0851-28438305 |
|||
2 |
消化内科医师 |
02 |
专业技术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二级学科) |
内科学(二级学科) |
|||||
3 |
心内科医师 |
03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二级学科) |
内科学(二级学科) |
|||||
4 |
神经内科医师 |
04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二级学科) |
内科学(二级学科) |
|||||
5 |
肾内科医师 |
05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二级学科) |
内科学(二级学科) |
|||||
6 |
普外科医师 |
06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二级学科) |
外科学(二级学科) |
|||||
7 |
骨外科医师 |
07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二级学科) |
外科学(二级学科) |
|||||
8 |
泌尿外科医师 |
08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二级学科) |
外科学(二级学科) |
|||||
9 |
神经外科医师 |
09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二级学科) |
外科学(二级学科) |
|||||
10 |
妇产科医师 |
10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二级学科) |
妇产科学(二级学科) |
|||||
11 |
儿科医师 |
11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二级学科) |
儿科学(二级学科) |
|||||
12 |
重症科医师 |
12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二级学科) |
临床医学类(一级学科) |
|||||
13 |
急诊内科医师 |
13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二级学科) |
临床医学类(一级学科) |
|||||
14 |
疼痛科医师 |
14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二级学科) |
临床医学类(一级学科) |
|||||
15 |
B超医师 |
15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二级学科) |
临床医学类(一级学科) |
|||||
16 |
放射科医师 |
16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二级学科) |
临床医学类(一级学科) |
|||||
17 |
病理科医师 |
17 |
专业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一级学科) |
临床医学类(一级学科) |
|||||
基础医学(一级学科) |
||||||||||||
18 |
放射科技师 |
18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二级学科) |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 |
具备放射技师资格证书和大型医疗设备操作上岗证书 |
||||
医学影像技术(二级学科) |
||||||||||||
医学影像学(二级学科) |
||||||||||||
19 |
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 |
检验师 |
19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二级学科) |
临床检验诊断学(二级学科) |
具备检验师资格 |
0851-28438305 |
||
20 |
药剂师 |
20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中药学(二级学科) |
中药学(一级学科) |
具备药师资格 |
||||
药学类(一级学科) |
药学(一级学科) |
|||||||||||
21 |
康复技士 |
21 |
专业技术 |
2 |
专科及以上 |
康复治疗技术(二级学科) |
康复治疗学(二级学科) |
不限 |
具备康复医学技术士及以上 |
|||
22 |
护士 |
22 |
专业技术 |
21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类(一级学科) |
护理学类(一级学科) |
护理学(一级学科) |
具备护士资格证书,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满2年的,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
|||
23 |
专科护士 |
23 |
专业技术 |
3 |
专科及以上 |
护理类(一级学科) |
护理学类(一级学科) |
护理学(一级学科) |
具备护士资格证书和具有重症医学、手术室、急救医学、肿瘤学或血透室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 |
|||
24 |
助产护士 |
24 |
专业技术 |
2 |
专科及以上 |
护理类(一级学科) |
护理学类(一级学科) |
护理学(一级学科) |
具备护士资格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书且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从事助产工作经历满2年。 |
|||
25 |
财务工作人员 |
25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财务管理(二级学科) |
会计(一级学科) |
具备初级及以上会计资格 |
||||
会计(二级学科) |
||||||||||||
26 |
医务科工作人员 |
26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二级学科) |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 |
|||||
公共事业管理(二级学科)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二级学科) |
|||||||||||
27 |
质控科工作人员 |
27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二级学科) |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 |
|||||
公共事业管理(二级学科)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二级学科) |
|||||||||||
28 |
设备科技术人员 |
28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二级学科) |
不限 |
|||||
29 |
保卫科工作人员 |
29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具备部队退伍军人证书 |
||||
30 |
行政工作人员 |
30 |
专业技术 |
2 |
本科及以上 |
公共事业管理(二级学科) |
公共管理(一级学科) |
|||||
工商管理(二级学科)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二级学科) |
|||||||||||
人力资源管理(二级学科)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二级学科) |
|||||||||||
31 |
后勤工作人员 |
31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公共事业管理(二级学科) |
公共管理(一级学科) |
|||||
汉语言文学(二级学科) |
公共卫生(一级学科) |
|||||||||||
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