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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遵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招聘5名仲裁秘书公告(5月2-8日报名)

  遵义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成立的,由遵义市人民政府组建的遵义市唯一一家民商事仲裁机构。主要裁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为进一步加强仲裁工作,充实仲裁案件办案力量,遵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员工。

  一、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依次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仲裁秘书5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仲裁秘书:负责组织、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协助仲裁庭作出各类仲裁文书;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结合实践开展仲裁调查研究;完成领导交办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的考生本科专业须为法律类专业,研究生专业方向不限);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5.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研究能力及写作能力;

  6.熟悉计算机及其他现代化办公设备操作,熟练掌握使用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或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开除(党籍、学籍)处分的;

  5.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遵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遵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遵义红花岗区凤凰山文化广场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4.报名咨询电话: 0851-28260547

  5.报名所需提供资料: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由报名人员自备,A4纸张大小),以及填写完整的《遵义仲裁仲裁委员会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4张及该照片电子档(电子相片规格按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当场对报考人员提供资料进行审查,资料初审合格者口头通知准予参加考试,并在报名登记表上做好记录,考生核对清楚登记信息签字确认即报名成功。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资料弄虚作假,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随时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如因考生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名时间截止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需达到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三)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请于2018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遵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此证为笔试、面试共用,请妥善保管),代领者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一) 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主要测试仲裁知识、法律知识及写作能力。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遵义仲裁委”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二)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如出现末尾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考生面试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法律功底、仪表仪态、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三)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与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遵义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遵义仲裁委”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六、通过国家司法考试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生在总成绩基础上加1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生在总成绩基础上加3分。

  七、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考生总成绩末尾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1.体检工作由遵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八、公示、聘用、待遇及管理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在“遵义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遵义仲裁委”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及时取消,并在本次招聘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有自动放弃的,也按此办法进行递补。

  (二)聘用、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确定后,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本科生试用期工资为每月3000元(五险一金除外),研究生学历试用期工资4800元(五险一金除外),试用期满后工资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岗定级定薪,并根据业绩和业务能力正常增资;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以变化后的政策为准。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考核情况等可以续聘或解聘。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遵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备注: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联系人:王文洁

  联系电话:0851-28260547

  邮箱:1299314027@qq.com

  地址:遵义红花岗区凤凰山文化广场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附件:《遵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应聘人员登记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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