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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学科建设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儿童康复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更好满足广大患者的就医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康复类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德江县民族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中共德江县民族中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按需招聘、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岗位:儿童康复中心专技人员
招聘专业及人数:康复治疗学2名、教育康复学1名。
四、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往届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3.热爱工作,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心理素质良好,有爱心、具有良好沟通能力,能积极应对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问题,责任心强,有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4.具有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03月01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6年03月01日以后出生),男、女,婚否不限;
5.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道德败坏、有打架、斗殴、偷窃、失信等不良行为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及相关条件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6.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六、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按制定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03月05日—03月12日;
2.报名地点:德江县民族中医院人事科。
3.报名提供资料:《德江县民族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招聘人员报名表.xls,考生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彩色免冠卡片照1寸3张。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填写报名表,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聘方案》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审查合格”意见;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通知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到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到后两位);最后按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到低录取。考试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理论考试:闭卷形式参加考试,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比例不足1:3则全部进入面试,超过1:3的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沟通能力、思辩能力、社会知识、择业认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加分事项:有儿童康复专科进修结业证(3个月以上)的在总分上加3分;有康复师资格证的在总分上加3分,两项同时具备的可以累加。
(三)体检
根据应聘者的总成绩按实际招聘名额从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综合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的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四)政审及聘用
1、体检合格后,立即进行政审,政审合格方能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在医院网站(www.djxzyy.com)和公示栏上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方能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拟聘用的人员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结束分配到临床科室。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3、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单位与其解除关系。
4、相关人员待遇按《德江县民族中医院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本方案由德江县民族中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德江县民族中医院人事科:0856—8746028
监督电话
德江县民族中医院纪检监察室:0856—8746889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SpQPe-T8Zo_913eVnkT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