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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等规定,落实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2024年德江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是在中共德江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设立2024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县招聘办”),由“县招聘办”依照本次招聘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二、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结果和公开监督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4人,其中:县直部门115人,乡镇19人;综合类35人、教育类30人、卫生类69人;管理岗14人,专技岗120人。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若有剩余,可在年内继续纳入下步人才招聘(引进)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和计划详见《2024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另外,符合本次定向招聘对象条件的人员其学历放宽至大专或中专。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截止报名首日年龄在18至3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年龄放宽到43周岁。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报考定向招聘“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须满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高校毕业证书。
7.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满足截止报名首日由贵州省统一选派到德江县范围累计服务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人员,以及由2020年铜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德江县所属行政村(社区)连续工作满3周年的“开发公益性岗位到村工作”人员。另外,已经被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得再以该身份报考本次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8.报考定向招聘“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岗位,须满足截止报名首日在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累计满2周年的人员。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其基层服务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报考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须满足截止报名首日符合铜仁市户籍、生源、兵源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和截止报名首日仍在驻德部队服现役的随军家属。
10.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须满足截止报名首日在德江县所属行政村(社区)任期满一届(或连续任职满3年)且仍在岗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村(社区)主任、副主任,其学历放宽到中专(中师、普师、中职、高中、高职、技校)。
11.报考定向德江县户籍(生源)条件的,须满足截止报名首日在德江登记入户(已在公安机关办结德江户籍登记入户手续);本县生源是指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德江县。
12.在符合岗位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截止报名首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期限内的;
7.德江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委培生;在读非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
8.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9.“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且仍在岗的人员;
10.应聘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11.在考察阶段未能按要求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如:个人档案等);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网址:www.dejiang.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及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统一在网上进行。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对象条件和岗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报名结束后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岗位报名人数。
3.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并按规定缴费者进入考试环节。
(二)时间规定
报名系统网址:“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gzrsks.com.cn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9日17:00
报名缴费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 1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7:00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并上传报名信息和照片。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通过报名网址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根据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按需上传本人清晰人像照片。
2.确认个人信息并提交资格审查。应聘者所填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经本人核对确认后提交报名申请,等待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审查。
3.查看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及时交费。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要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以便及时按审查反馈意见修正信息并再次提交审查,如未按要求及时修正并补充信息,延误提交申请而导致报名失败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每天15:00后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
(三)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审核。具体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对照本次招聘对象条件,在24小时内审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通过,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17:00期间: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并审查不合格的,可按要求修改报名信息后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资格初审环节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入缴费环节且仍在资格初审期间的,由应聘人员或负责审查工作人员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或退费;缴费时间结束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已经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报名申请一旦审查通过或报名时间结束,报考人员将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四)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缴费时间范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时间结束,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规定比例被取消的,该岗位考生向“县招聘办”提出改报申请同意后,可改报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因考生所报考岗位被取消而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县招聘办”同意后可予以退费。
七、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由“县招聘办”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开展笔试工作。
(一)笔试时间
2024年3月30日(周六)上午8:30 — 12:00。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笔试时间,则另行公告。
(二)笔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科目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两科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类别代码为11,综合管理类A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42,中学教师类D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51,中医临床类E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52,西医临床类E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53,药剂类E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54,护理类E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55,医学技术类E类。
招聘岗位对应考试类别详见“岗位表”(附件1)。
(四)笔试成绩计算
两个科目满分分别为15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从招聘单位抽调人员具体负责。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一)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从笔试实考考生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实考考生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已开考岗位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实考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及所需提供的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复审。相关证明均需盖有出具证明单位公章及出具证明经办人员签名。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2024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简称“报名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对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可先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但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对有户籍(生源)有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人员为非德江县户籍,但为德江县生源的,可提供生源地相关书面证明原件:以中专学历报名的考生提供《初中毕业证书》,以大专以上学历报名的考生提供《高中毕业证书》;若不能提供初(高)中毕业证的可提供学校《证明》(证明材料须学校和教育局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所需审核资料:
(1)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须持《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持服务单位及引导办(项目办)出具服务满2年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服务年限及实际服务起止时间、各年度考核结果、同意报考意见等情况内容),其中:“开发公益性岗位到村工作”人员,须持《到村工作协议书》和服务乡镇(街道)出具连续工作满3年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乡镇所在村(社区)、服务年限及实际服务起止时间、各年度考核结果、同意报考意见等情况内容)。证明材料需要服务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2)“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须持基层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内容要写明工作单位全称、单位地址、单位法人及联系人姓名电话、工作岗位名称及工作起止时间、从事主要工作内容、工作表现、同意报考意见等情况内容,证明材料需要服务单位主要领导(单位法人)签字盖章)或《劳动合同》,同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要载明工作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起止时间,证明材料需要经办人签字盖章)或在单位工作2年期间的《工资清册》。属于退役军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村干部、见习生等特殊身份人员不能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可提供其服务基层人员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如:退役证、服务证、当选证(任职文件)、基层见习基地见习协议和批准见习单位为见习基地的依据)。
(3)“村干部”,须持《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以及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任职满3周年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材料载明其担任“村支两委”职务经历、廉洁自律、现实表现、同意报考意见等情况内容),证明材料还需县委组织部门核实并由相关负责同志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加盖公章。
(4)“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持《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材料需载明其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同意报考意见等情况内容),证明材料须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随军家属”:须持德江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材料需载明其军人现役部队及职务、家属姓名、同意报考意见等情况内容)《家属随军文件》《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还需县组织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7.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考生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查人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2.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其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从该岗位实考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县招聘办”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时间结束将不再顺延递补。
3.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调整情况由“县招聘办”向社会公示。
九、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方式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求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现场评分并通报考生面试成绩。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十、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
笔试折合成绩 = (笔试总成绩÷1.5)÷2 × 60%
面试折合成绩 = (面试成绩)× 40%
考试综合成绩 = (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体检
面试结束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从参加考试且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总成绩(折算前)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笔试总成绩(折算前)仍相同的,则另作笔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体检医院由“县招聘办”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面试结束即表示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在体检中及后续各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一律不予递补。
十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根据规定,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凡进必审”的原则,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对象条件、有不符合《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的,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三、聘用审批
(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期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将考察合格人员资料报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按人事管理权限向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三) 聘用人员在报考岗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年(含一年试用期),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按省市县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十四、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规定,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五、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照有关规定追回所得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设置。专业要求为“***门类”的为学科门类,“***类”的岗位为专业类(一级学科)下设专业,未备注的均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岗位专业名称默认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同步。本次招聘“岗位表”中研究生专业对应本科专业一级学科专业。
(三)上述“截止报名首日”是指截止报名时间第一日之前,不包含报名第一日当天。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本次招聘有关政策信息由“县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德江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网上报名系统问题技术咨询电话:0856—5234300(铜仁市考试指导中心)
咨询电话:0856—8523073 德江县人社局(“县招聘办”)
监督电话:0856—8532126 德江县纪委(监委)
附件:2024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点击下载)
2024年2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s://www.dejiang.gov.cn/xwzx/gsgg/202402/t20240219_83820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