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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铜仁市财政局、铜仁市司法局《关于招聘协勤解决“无人司法所”问题的通知》,铜司通〔2013〕41号文件精神,经石阡县人民政府2016年5月7日第4次常务会议批准招录司法协勤30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协勤属性
协勤不具有司法行政干部身份,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按临时用工方式管理。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三、招聘名额
按照铜司通〔2013〕41号文件,石阡县人民政府2016年5月7日第4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招收协勤30名(招聘名额分配表附后)。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男生1.65米以上,女生1.50米以上。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协勤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本地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协勤工作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6年9月5日由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石阡县新闻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石阡县司法局办公室。应聘本人须到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近期同底2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考应聘者是否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9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 ,面试成绩占40%),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对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内容为司法行政职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面试考场。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执行《贵州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参加体检。皮肤有纹身确定体检为不合格。
(六)政审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司法局进行政审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 、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可根据缺额情况,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为政审对象。(政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上岗培训。对拟招聘人选进行上岗基本素质能力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六、待遇
1、工资待遇。司法协勤月工资待遇1500元,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并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2、受聘协勤人员聘用期原则上为5年。
3、人员在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工作要求
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人选,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石阡新闻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决定聘用人员,并由石阡县司法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开展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纪律和制度。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0856-7652199
监督电话:18685663990
石阡县司法局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