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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
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1号)要求,为了做好2019年度我省注册建造师(一级)(以下简称“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10个专业类别,即: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
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增报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合格后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日上午9:00—7月15日16:00
2、网上资格复核时间
2019年7月16日上午9:00—7月20日16:00
3、缴费时间
2019年7月21日上午9:00—7月 23日16: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年9月13日上午9:00—9月20日16:00
5、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2019年 9月21日 |
上午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下午14:00-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2019年 9月22日 |
上午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下午14:00-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级别为考全科(需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级别为免两科(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级别为增报专业
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者,需增报其他专业类别的,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能报考。工作年限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至时间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工作年限。
四、报名要求及报名程序
(一)报名要求
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贵州省只接受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贵州的报考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1)凡身份证号为贵州省(身份证号为52开头)的考生直接正常报考;
(2)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52开头)但已具备贵州省户籍的考生,须按要求上传贵州省户口簿(户籍证明),方能报考;
(3)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52开头)但在贵州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交纳社保(至少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三险)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连续交纳社保证明,方能报考;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资格复核
此项考试报名纳入人社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范围。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平台签署《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并承担不实、虚假承诺的责任。
因我省仍实行考前资格复核,在报名平台核验结果为“通过”、“未通过”或“须人工核查”,并已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需按本通知“网上资格复核时间”要求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系统(http://gzzjsc.zjcloud.net.cn)”(以下简称“资格审查系统”)确认本人资格复核结果或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复核。
3.缴纳考试费
网上资格复核时间截止后,报名平台处于资格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缴费操作。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保管好缴费订单号,订单号是查询报名是否成功的唯一凭据。
4.准考证打印
在报名平台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规定的打印准考证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信息修改事宜: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核验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确认(同时自动取消已核验标志)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核验。
4.缴费成功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五、考试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须知》
六、考试收费
(一)收费标准
1.“综合知识”科目考试,每人每科55元(共三科)。
2.“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每人70元。
(二)发票开具时间
需开具发票的考生,请于2019年7月21日- 7月26 日持考生《报名表》到贵阳市延安西路1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609室开具。
七、考场设置
201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贵州考区考点均设在贵阳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八、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一)成绩公布
各项资格考试在全国考试服务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二)证书发放
具体领证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guizhou.gov.cn/)和微信公众号“贵州建设人才”。
九、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应试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十、咨询电话
(一)报名平台咨询:0851-86810676.
(二)资格审查系统咨询:0851-85360209、85360020。
(三)报名政策咨询:0851-85360006、85360409。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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