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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公告(8人,2月3-8日报名)

2023年黔西南事业单位备考及考试消息群:542112657


  根据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兴仁市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派遣制法官助理和6名派遣制书记员。为顺利推进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派遣制法官助理2名、派遣制书记员6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2月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日以后出生)。其中现工作岗位为我省各级法院书记员报考法官助理岗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日以后出生);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的;

  2.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法官助理、书记员情形的。

  (三)加分条件

  截止报名之日,符合以下条件的,在岗位初试后予以加分。加分可合并计算,总计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未填报加分的,视为放弃加分。

  1.现工作单位为贵州省法院、检察院的,按照在所工作法院、检察院的连续工作时间予以加分。每满1年(按12个月计)加1分;在所工作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有中断的,以最后一次进入所工作单位工作之日起算。

  2.所学专业为法学(法律)类专业的,加1.5分;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

  4.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兴仁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在报名结束至笔试结束期间完成。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未申请加分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2023年2月3日8时30分至2023年2月8日17时30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须将下列材料压缩在一个文件包里发送304031053@qq.com邮箱,文件包请以“姓名+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应聘”格式注明,兴仁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上传资料均需清晰扫描PDF格式:

  (1)《2023年兴仁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派遣制法官助理/书记员报名信息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和学位证;

  (4)法律职业资格证等证书;

  (5)在职连续工作年限证明;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院在职工作人员无需出具)。

  (7)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蓝底渐变电子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

  4、报名咨询电话:0859-3660483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法官助理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书记员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面试。法官助理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加分条件,满分110分。书记员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条件,满分110分。考试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实行统一评卷。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法律常识和履行法官助理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2小时。

  2.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需要报考人员自备笔记本电脑参加测试,不得使用专业速录工具),速录考试的形式为看打和听打,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其中看打60分、听打40分。

  3.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2)根据考试成绩+加分条件总分排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总分相同的以加分分数多者优先,加分分数相同的,以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法学(法律类)专业者优先。

  4.考试时间和地点:待报名成功后考试时间和地点通过兴仁市人民法院信息发布号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时刻关注。

  5.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名次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法学(法律类)专业者优先确定。

  (四)政审及体检

  政审时需提供所有报名资料原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户口本、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政审合格者在兴仁市人民法院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原则上不予复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参加考试人员承担。

  (五)公示

  根据总成绩、政审、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对拟录用人选情况在兴仁市人民法院信息发布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与待遇

  1、被招录人员采用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招聘计划派遣到兴仁市人民法院院机关及人民法庭工作。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兴仁市人民法院可提出辞退意见。

  2、薪金待遇: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转正后书记员不少于4200元/月,含工资、绩效、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法官助理不少于5000元/月含工资、绩效、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七)递补

  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在下一批次兴仁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法官助理、书记员公告发布前,因辞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可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监督电话:0859-3660489

  五、特别提示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以电话形式予以通知,请报考人员确保在报名表中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附件:2023年兴仁市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书记员报名信息表(点击下载

  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3年2月2日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5AMa825k4R2gPAOItZE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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