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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2017年脱贫攻坚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服务期满就业招聘公告(6人,8月24日报名)

  根据《关于选拔优秀基层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通知》(州人社通〔2012〕21号)和望谟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人社工作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望府专议〔2021〕13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望谟县2017年脱贫攻坚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连续3年考核优秀人员择优聘用6名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就业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就业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6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望谟县2017年脱贫攻坚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服务期满就业招聘职位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对象:望谟县2017年脱贫攻坚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连续3年考核优秀人员(不含期间县城所在地服务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聘用对象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21年已经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招录(聘)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5.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共青团望谟县委办公室。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基层项目服务证书;

  (4)连续3年年度考核优秀文件;

  (5)如实填写《望谟县2017年脱贫攻坚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服务期满就业招聘报名表》(附件1)及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

  考生在现场报名、考试当天应全程戴口罩,入场时要出示“贵州健康码”,“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现场报名和进入考点考试。如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形式、时间、地点

  1.考试形式: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为150分,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

  2.笔试时间:2021年8月28日  上午:09:00—11:30。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27日下午14:30—18:00。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凡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笔试成绩顺延递补。

  (一)体检在领导小组统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中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复查由就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就业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汇报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或不参加考察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笔试成绩顺延递补。

  七、选岗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定聘用岗位。

  八、公示和聘用

  (一)经选定聘用岗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按照《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关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8号)文件精神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不得擅自脱产学习。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望谟县脱贫攻坚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服务期满就业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对报名提供不实信息的考生,无论进入到哪项程序,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就业招聘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察、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个人学籍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未尽事宜由县就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相关信息均在望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zwm.gov.cn/)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一、本方案由望谟县脱贫攻坚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服务期满就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4616526 (共青团望谟县委)

  附件:附件1:望谟县2017年脱贫攻坚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服务期满就业招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2:望谟县2017年脱贫攻坚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服务期满就业招聘职位一览表.xlsx

望谟县2017年脱贫攻坚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服务期满就业招聘职位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职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性质 备    注
1 石屯镇 林业站 1 管理岗 由考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行选定聘用岗位。
2 乐元镇 农业服务中心 1 管理岗 由考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行选定聘用岗位。
3 乐旺镇 林业站 1 管理岗 由考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行选定聘用岗位。
4 边饶镇 岜饶政务服务中心 1 管理岗 由考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行选定聘用岗位。
5 桑郎镇 农业服务中心 1 管理岗 由考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行选定聘用岗位。
6 蔗香镇 政务服务中心 1 管理岗 由考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行选定聘用岗位。
合计 6    

          附件3:望谟县2017年脱贫攻坚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服务期满就业招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docx

凡报名望谟县2017年脱贫攻坚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服务期满就业招聘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望谟县2017年脱贫攻坚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服务期满就业招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报名考试时应仔细阅读就业招聘公告、防控要求等内容,并在报名时签署《2021年贵州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绿码及其它相应材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本次考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按防疫要求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四)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五)14天内有中高风险所在地区旅居史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避免考生到达我省后14天内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建议考生到达考点所在地区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七)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八)开考前9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进行“两码一测”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疫苗接种金标码)、行程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
(九)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提醒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二、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符合以上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可以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一)“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可以参加本次考试。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9610096(省外需拨打0851-9610096)。
(二)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未按要求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考试。

 

 

 

  望谟县脱贫攻坚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服务期满就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wm.gov.cn/xxgk/xxgkml/rsxx/202108/t20210821_69695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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