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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1.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融资科工作员1人;
2.惠水县芦山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站工作员1人;
3.惠水县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工作员1人;
4.惠水县特殊教育学校保安员1人;
5.惠水县甲浪小学保安员1人。
三、工资福利待遇
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购买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实行合同一年一签制,累计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以延长至退休),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起计算,用人单位每年按规定组织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
四、工作职责
1.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融资科工作员: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牵头全县建设项目的策划;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
2.惠水县芦山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站工作员:负责防返贫监测及帮扶机制工作;协助核实收入台账等相关数据;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3.惠水县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工作员:负责办公室文字材料的撰写、后勤服务等日常工作。
4.惠水县特殊教育学校保安员:负责学校日常安保工作及其他。
5.惠水县甲浪小学保安员:负责进校秩序,指导家长规范停车;做好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协助学校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五、报名条件及报名方式
(一)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融资科工作员。
1.报名条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持有《就业创业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优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2)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5)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4.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5.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6)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7)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 2024年11月2日。
3.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电话报名及现场报名进行,面试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录取。报名电话:0854-6221047,联系人:吴秀英,现场报名地点: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二)惠水县芦山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站工作员。
1.报名条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持有《就业创业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优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2)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5)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4.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5.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6)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7)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1日。
3.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电话报名及现场报名进行,面试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录取。报名电话:0854-6494833,联系人:刘磊,现场报名地点:惠水县芦山镇人民政府。
(三)惠水县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工作员。
1.报名条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持有《就业创业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优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2)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5)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4.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5.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6)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7)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 2024年11月17日。
3.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电话报名及现场报名进行,面试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录取。报名电话:0854-6220528,联系人:樊佑佑,现场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会议室
(四)惠水县特殊教育学校保安员。
1.报名条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持有《就业创业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6)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4.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5.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 2024年11月30日。
3.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电话报名及现场报名进行,面试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录取。报名电话:0854-6221232,联系人:刘婕,现场报名地点:惠水县特殊教育学校。
(五)惠水县甲浪小学保安员。
1.报名条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持有《就业创业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6)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4.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5.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 2024年11月2日。
3.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电话报名及现场报名进行,面试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录取。报名电话:0854-6230332,联系人:陈顺德,现场报名地点:惠水县甲浪小学。
六、其他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及其他相关证件,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hs.gov.cn/xwdt/tzgg/202410/t20241031_860032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