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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夯实我县工会组织和工作基础,扩大工会工作服务覆盖面,根据贵州省总工会、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工总字〔2017〕31号)、《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有关事宜的补充意见》(黔工总字〔2020〕39号)精神,以及州、县总工会、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我县工会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荔波县总工会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化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荔波县总工会2024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3人(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具体专业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荔波县总工会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服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的职业道德,有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吃苦耐劳,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2.荔波县户籍人员;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5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在1989年9月12日以后出生)。其中,具备连续三年及以上工会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38周岁(1986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为准,工作经历截止计算时间为2024年 9月12日;
5.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6.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处理及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7.聘用后,服从用人单位的岗位安排;
8.具备有正常履职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者;
2.曾被开除党、团籍以及被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工会社会化工作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
1.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9月12日09:00至2024年9月22日17:00,登录“黔南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qnrcjy)进行网上报名。也可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报名。
报名时,考生需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毕业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证书(证明)等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相关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一致。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专业等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按钮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交报名审核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09:00至9月23日17:00。资格初审由荔波县总工会具体负责,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
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9月22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2024年9月22日17:00至9月23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由荔波县总工会研究决定是否予以调整或减少招聘人数。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简章》及岗位一览表(附件),报考不符合条件岗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参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12日09:00至9月24日17:00期间进入“黔南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考试报名费为100.00元/人。
4.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6日9:00至9月27日17:00访问“黔南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5.加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加分:
(1)具备连续三年及以上工会工作经历者(需提供工会工作经历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3分;
(2)综合表彰加分:有工会工作经历者并在工作期间获省委、省政府表彰加4分,获得州委、州政府表彰加3分,获得市(县)级党委政府表彰加2分;(本项加分不累计,以最高表彰计分。)
上述加分总值最高不超过7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一并将加分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经工作人员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如因报考人员未上传成功加分材料或加分材料不完整无法识别导致无法加分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加分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2 日17:00,逾期不受理。
五、笔试
1.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内容为工会工作者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和工会业务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入场资格: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前须核对证件和本人完全一致后,应聘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3.笔试时间、地点:暂定为2024年9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长120分钟。
4.笔试环节成绩计算: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总分,笔试环节成绩按60%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应聘人员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荔波县总工会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1.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办法:按照所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聘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以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数确认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的方式和内容: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有关信息和相关资料,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现场审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本人页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和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经复审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复审公告,如因应聘人员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七、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所报岗位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结束后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方式: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分数按40%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此次面试资格。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环节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以上各环节成绩适时在黔南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九、体检
体检根据拟招聘人数1:1比例按所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由荔波县总工会组织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对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出具日起3日内应聘人员可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考察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荔波县总工会组织实施。考察需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中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失信等行为(出具村委会或当地派出所证明,该证明可以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等;进一步核实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荔波县总工会决定是否递补,如确定递补则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黔南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在“黔南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黔南人力资源网”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人员进行聘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获得用人单位和荔波县总工会认可方可正式聘用,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三、薪酬待遇
根据贵州省总工会、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及县总工会研究确定的薪酬待遇等事项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十四、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简章》和有关规定,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十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黔南人力资源网”(http://www.qnrc.gz.cn )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因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荔波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荔波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七、联系咨询:
荔波县总工会:0854-3612170
报名技术咨询:0854-8256436。
附件:荔波县总工会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一览表(点击下载)
荔波县总工会
2024年9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s://www.qnrc.gz.cn/web/article?aid=1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