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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黔南州中医医院2023年拟自主招聘备案制编制工作人员4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黔南州中医医院2023年计划自主招聘备案制编制工作人员4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黔南州中医医院2023年自主招聘备案制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岗位。
(三)具体岗位要求的学历等条件(详见下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本人到黔南州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医院食堂三楼)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或学位证书(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医师/护士资格证书、规培合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黔南州中医医院2023年自主招聘备案制编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在附件下载填写,A4纸双面打印);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标注姓名);
4.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工作经历年限证明。
(三)资格审查
黔南州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备案资格。
(四)考评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设置总分为100分,面试设置总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应聘者进入体检环节。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以复试面试后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对象。
1.笔试相关事宜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12月15日8:30—12:00,14:30—18:00,领取地点:黔南州中医医院行政办公一区组织人事科(医院食堂三楼),准考证需本人凭身份证原件签字领取。
(2)笔试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命题、组织考试。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科目1科。
(4)笔试内容:《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5)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相关事宜
(1)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未达到3:1,则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如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命题、组织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5)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1.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黔南州中医医院体检中心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中心出具体检结论。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考务办公室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由考务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在考察中发现应聘者符合本简章第二条“(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所列任何一项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由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应聘者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于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报州医疗集团、州卫健康局、州人社局和州委编办办理备案手续。
四、纪律监督
聘用工作全程主动接受本次考试监督小组、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黔南州中医医院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咨询电话:0854-8233199、0854-8253752(黔南州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
附件
附件1.黔南州中医医院2023年自主招聘备案制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2.黔南州中医院2023年自主招聘备案制编制人员报名信息表.xls(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s://qnzzgz.gov.cn/document/show/207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