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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1.惠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
2.惠水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
3.惠水县好花红镇人民政府景区接待员1人;
4.惠水县好花红镇人民政府保安1人;
5.惠水县芦山镇人民政府就业协管员2人;
三、工资福利待遇
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购买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实行合同一年一签制,累计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以延长至退休),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起计算,用人单位每年按规定组织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
四、工作职责
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主要协助民族宗教事务中心、宗教科及综合科完成相关工作。
投资促进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协助配合招商组工作人员完成全县招商引资在谈和在建项目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及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编报工作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各类事项。
景区接待员:主要负责好花红景区枫香染技术展示,接待景区游客及解说。
保安:主要负责镇政府办公区域内秩序维护及车辆规范停放等相关工作。
就业协管员:主要负责人社中心就业相关工作。
五、报名条件及报名方式
一、惠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1.报名条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持有《就业创业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残疾人可放宽到初中学历,熟悉电脑操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2)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5)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4.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5.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6)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7)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
3.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电话报名及现场报名进行,面试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录取。报名电话:0854-6221070,联系人:杨顺兰,现场报名地点:惠水县城北办公区惠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二楼综合科。
二、惠水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1.报名条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持有《就业创业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2)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5)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4.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5.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6)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7)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
3.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电话报名及现场报名进行,面试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录取。报名电话:0854-6226628,联系人:谢钧竹,现场报名地点:惠水县涟江街道纸酒大道行政服务中心8楼803室。
三、惠水县好花红镇人民政府景区接待员
1.报名条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持有《就业创业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高中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2)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5)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4.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5.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6)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7)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
3.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电话报名及现场报名进行,面试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录取。报名电话:0854-6424230,联系人:雷丽,现场报名地点:惠水县好花红镇人民政府(政府四楼党建办公室)。
四、惠水县好花红镇人民政府保安
1.报名条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持有《就业创业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6)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4.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5.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
3.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电话报名及现场报名进行,面试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录取。报名电话:0854-6424230,联系人:雷丽,现场报名地点:惠水县好花红镇人民政府(政府四楼党建办公室)。
五、惠水县芦山镇人民政府就业协管员
1.报名条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持有《就业创业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高中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2)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5)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4.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5.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6)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7)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7日。
3.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电话报名及现场报名进行,面试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录取。报名电话:0854-6494833,联系人:王兴亮,现场报名地点:惠水县芦山镇人社中心(朝阳新区)。
六、其他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hs.gov.cn/xwdt/tzgg/202311/t20231106_830390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