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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卫生干部队伍,在卫计系统内部建立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中共荔波县委荔波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现结合我县卫计工作实际,经县医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对县级公立医院空缺的副院长职位实行公开竞聘上岗,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简章。
一、公选职位与职数
本次竞聘岗位共6个,为县级公立医院副院长人选,其中:业务副院长4名,行政综合管理副院长2名。
二、公选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竞聘演说、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及办理任职手续的程序进行。
三、选拔条件和资格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卫生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事业心、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有较显著的工作业绩。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
3、具有中层(股级)任职经历两年以上,有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其中:竞聘业务副院长岗位的还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竞聘行政综合管理副院长岗位的必须具备两年以上管理岗位经历。
4、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5、身体健康,能胜任所竞聘岗位。
6、参加竞聘的人员年龄限定为:男性年龄控制在50周岁及以下(即1967年11月2日后出生)、女性年龄控制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11月2日后出生)。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本县卫计系统工作满五年以上。
四、选拔范围
全县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参与竞聘。
五、公开选拔时间安排和方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荔波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科。
3、报名要求: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聘任证及近期1寸免冠蓝底正面照片3张,下载《荔波县卫计局局直部分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公开竞聘上岗报名表》按个人意愿填写。每位报名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并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与竞聘岗位数要形成差额,未形成差额的相应调减竞聘职数。报名所需材料统一用A4纸。
(二)资格审查: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由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予以公布。在报名过程中,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并允许根据情况改报其他职位。
(三)竞聘演说:资格审核合格者,均可参加竞聘演说。参加竞聘的人员结合自身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今后的工作设想进行现场演说,演说可采取演讲、PPT讲述等方式进行。竞聘演说工作在竞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结合竞聘演说的情况进行现场投票,并按相应权重计分,以得分高低为序按参加竞聘演说人员与竞聘岗位职数2:1的比例取前12名(业务类取前8名、行政综合管理类取前4名)作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若遇进入下一环节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环节。参加竞聘演说人员与竞聘岗位职数达不到2:1比例的,可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讨论后,商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但每一类职位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必须形成差额。
对于近三年工作表现优秀的给予加分,加分条件为:获国家级表彰的每次加2.5分,获省部级表彰的每次加2分,获州级表彰的每次加1.5分,获县级表彰的每次加1分;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次加0.5分。总加分分值不得超过5分。
为了确保竞聘工作的公开、透明,竞聘演说的整个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
(四)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进行,由县医改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组成考官组对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面试,综合考察参加竞聘人员的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团队协作、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并现场进行计分。面试结束后,综合竞聘演说和面试两个环节的得分,以总得分高低为序取前8名(业务类取前5名、行政综合管理类取前3名)进入下一环节,若遇进入下一环节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五)组织考察
由纪检监察、组织、人社和卫计等部门抽调人员对纳入组织考察环节的人选进行差额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征求意见、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
(六)讨论决定
考察完毕后,考察组向县卫计局党委汇报考察情况,县卫计局党委根据考察结果集体讨论提出拟聘对象上报县医改工作领导小组。
(七)任前公示及聘任。对拟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不良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由县医改领导小组颁发聘任证书予以聘任,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聘任结果报县委、县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编委办、财政局等单位备案。
六、公开选拔的组织机构
推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职位竞聘上岗,是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卫生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抓好竞聘上岗工作的具体实施。
七、公开选拔的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和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次公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荔波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854-3612182
荔波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854-3611590
本简章由荔波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荔波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改革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24日
荔波县卫计局局直部分单位领导班子副职
公开竞聘上岗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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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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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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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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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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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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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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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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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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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 康 状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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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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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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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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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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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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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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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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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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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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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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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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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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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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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至 2016年度 考核结果 |
2014年考核 2015年考核 2016年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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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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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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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初审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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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领导小组资格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如实填写,如因填写不真实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单位意见”栏上须由单位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