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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91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95号)及州教育局关于印发《黔南州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黔南教政发〔2017〕10号)文件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确保招聘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下发的专业目录),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 初中和小学: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下发的专业目录)。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及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
2.幼儿园: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人员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1)以高等师范院校(含师范类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含省教育厅同意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美术、艺术及相关专业的应往届本、专科毕业生(相关专业是指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中本科是同一学科门类别,专科是同一学科大类的专业)。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第一阶段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第二阶段只招聘贵州省户籍考生。报考者可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黔南教育网(www.qnzjyj.cn)查询我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招聘信息。
在编教师(含2014、2015、2016年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
国家“特岗计划”指标64名、县“特岗计划”指标16名,具体指标详见附表1。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岗教师,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农村中小学(含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仅指县级“特岗计划”)任教。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特岗教师报名表》。另外,在贵州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页面有关栏目下载、打印《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2)并填写。有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7年5月13—15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7年5月17—18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平塘县教育局(商务中心十楼)会议室现场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2017年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人员除外)、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5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准考证发放地点:平塘县教育局(商务中心十楼)政工科。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及体检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试题及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统一拟定。
面试时间:2017年5月21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平塘县平湖中心学校(原平湖一小)。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5月21日上午7:00—7:4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面试考场,参加现场抽签,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指定的候考室进行现场抽签后等待面试(实行封闭管理),在等待面试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保持考场安静。面试结束获知面试结果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考生面试成绩于5月22日在黔南教育网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体检时间:2017年5月24日。体检人员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由平塘县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进入体检的考生每人带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一张,并保持体检前空腹。5月24日上午7:00在平塘县教育局(商务中心十楼)会议室集中。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已确定录取的考生名单于5月31日下午17:00后在黔南教育网进行公布。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我县落选的,由州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县及时进行调剂。
被录取者须在6月2日17:00前到平塘县教育局(商务中心十楼)政工科签订聘任合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录取资格。签约后须在参加岗前培训前将个人档案提交平塘县教育局(商务中心十楼)政工科。参加岗前培训时,应届毕业生仍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未提交个人档案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第一阶段招聘签约结束后,省、州将于6月12日在贵州教育网进行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及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进行公布,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17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7年6月19—20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平塘县教育局(商务中心十楼)会议室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人员除外)、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平塘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州教育局。6月23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25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笔试内容:
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2017年7月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待定,另行通知(考生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州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考生于7月12日后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试题及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拟定。
面试时间:2017年7月15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待定,另行通知(考生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017年7月13日前携带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复审、发放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7月15日上午7:4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面试考场,参加现场抽签,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进入指定的候考室进行现场抽签后等待面试(实行封闭管理),在等待面试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保持考场安静。面试结束获知面试结果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
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体检时间:2017年7月18日
参加体检人员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计算的比例数有小数时,小数部分按整数计;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或1:1.5比例时,面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平塘县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办法与第一阶段相同)。体检人员7月18日上午7:00在平塘县教育局(商务中心十楼)会议室集中。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且体检均合格的,优先录用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报考者录取后在7月24日17:00前到平塘县教育局(商务中心十楼)政工科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按时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签约后须在参加岗前培训前将个人档案提交平塘县教育局(商务中心十楼)政工科。参加岗前培训时,应届毕业生仍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未提交个人档案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参加由州教育局统一组织、平塘县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培训合格后,发放《2017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持《2017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规定的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平塘县教育局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相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将及时向州上报缺额信息,按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聘任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和黔南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报考者通讯原因导致不能联系本人的,由报考者承担后果。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3622
贵州教育网:0851-85941950
黔南州教育局政治处:0854-8510119
平塘县教育局政工科:0854-7225980,0854-7228109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州教育局和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州教育局或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附表:1.平塘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2.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
平塘县教育局
2017年5月12日
附表1:
平塘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序号 |
特岗计划类别 |
学段 |
需求数 |
学科(专业)需求数(人)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地理 |
历史 |
政治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技术 |
科学 |
心理健康 |
其他 |
||||
1 |
国家 计划 |
初中 |
16 |
3 |
3 |
3 |
3 |
|
1 |
1 |
1 |
1 |
|
|
|
|
|
|
|
2 |
国家 计划 |
小学 |
48 |
15 |
15 |
6 |
|
|
|
|
|
|
3 |
3 |
4 |
|
|
|
2(特殊教育) |
3 |
县计划 |
幼儿园 |
16 |
|
|
|
|
|
|
|
|
|
|
|
|
|
|
|
16(学前教育) |
合计 |
—— |
—— |
80 |
18 |
18 |
9 |
3 |
|
1 |
1 |
1 |
1 |
3 |
3 |
4 |
|
|
|
18 |
附表2:
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 年月 |
|
婚否 |
|
照片 |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 |
|
学历 |
|
应往届 |
|
|||||||||||||||||||||||
毕业学校 |
|
毕业时间 |
|
所学 专业 |
|
是否 师范类 |
|
|||||||||||||||||||||||
户籍所在县 (应届毕业生指大中专录取前的户籍地) |
|
教师资格证类别及学科 |
|
|||||||||||||||||||||||||||
报考阶段(第一阶段还是第二阶段) |
|
报考计划类别(国家还是县计划) |
|
|||||||||||||||||||||||||||
家庭详 细住址 |
|
联系电话 |
|
|||||||||||||||||||||||||||
报考志愿 |
调剂志愿 |
|||||||||||||||||||||||||||||
志 愿 |
报考县 |
报考学段 |
报考学科 |
是否服从计划类别调剂 |
|
是否服从调剂到市(州)内其他县 |
|
|||||||||||||||||||||||
第一志愿 |
|
|
|
是否服从县内学段调剂 |
|
是否服从调剂到省内其他市(州)的县 |
|
|||||||||||||||||||||||
第二志愿 |
|
|
|
|||||||||||||||||||||||||||
个人简历 |
|
|||||||||||||||||||||||||||||
获奖情况 |
|
|||||||||||||||||||||||||||||
以下由“特岗计划”县填写 |
||||||||||||||||||||||||||||||
资格初 审意见 |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考试成绩 |
||||||||||||||||||||||||||||
笔试(免笔试填“免”)
|
面试 |
总分 |
||||||||||||||||||||||||||||
资格复 审意见 |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
||||||||||||||||||||||||||
体检情况 |
登记人签名: 年 月 日 |
培训情况 |
培训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安排为何种特岗计划类别 |
|
录取意见 |
“特岗计划”县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1.本表“资格初审意见”栏以上由报考者填写,其余由“特岗计划”县填写。2.报考者须如实填表,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后果自负。3.填写志愿时,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4.报考者必须到第一志愿报考县所属市(州)政府(行署)所在地参加考试。5.本表载入特设岗位教师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