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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镇扶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村级组织管理工作,经县招录村级扶贫特岗工作指导小组研究,同意我镇面向社会招录村级扶贫特岗工作人员(临聘人员)14名。为确保招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招录龙坪镇村级扶贫特岗工作人员共计14名,具体详见《龙坪镇面向社会招录村级扶贫特岗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录条件
1、截止2015年12月15日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的黔南州户籍或本县生源人员(具体年龄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
3、熟悉计算机基本应用操作;
4、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4)现每月领取财政补贴的人员(见习生除外)。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9日—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龙坪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而影响录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4、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龙坪镇面向社会招录村级扶贫特岗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毕业证书、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工作的始终,在招录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录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人员分配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具体人员分配或考试方案由龙坪镇招录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员分配采取以下方式:
1、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录人数时,结合考生户籍所在村组,采取直接录用方式对应安排工作岗位;
2、报名人数大于招录人数时,采取考试(面试)方式进行,根据考生考试分数情况,由高至低依次录用。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1、新录用人员为临时录用人员,由龙坪镇统一管理。
2、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胜任工作的,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由龙坪镇确定是否续签合同;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录用。
3、新录用人员2016年的工资待遇2800元/月,并为新录用人员缴纳相关保险。
4、新录用人员工作表现优秀突出的,优先考虑作为村干部人选。根据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有关规定,对于任职满1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符合报考条的,推荐参加我县公务员、事业单位定向招录(聘)。
五、本招录工作未尽事宜,由镇招录村级扶贫特岗工作指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7611204
附件:1. 罗甸县龙坪镇面向社会招录村级扶贫特岗工作人员报名表.doc(下载请点击:http://www.gzluodian.gov.cn/uploadfiles/201512/28/2015122813102397568924.doc)
2.罗甸县龙坪镇面向社会招录村级扶贫特岗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龙坪镇面向社会招录村级扶贫特岗工作人员职位表 | |||||||
招录单位 |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职位简介 | 招录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职位工作性质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
龙坪镇 | 村级扶贫特岗工作人员 | 201512002 | 从事农村扶贫统计、调查摸底等相关工作 | 14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交谷村、八一村、大坪村、罗化村、干里村、里矮村、交广村各2人 |
龙坪镇招录村级扶贫特岗工作指导小组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