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结束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完成了阅卷及统分工作,经请示锦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并就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示时间
笔试成绩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1日,共3个工作日。
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虑,要求复查成绩的,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复查成绩申请,交
锦屏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期满后,由县纪检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统一核查。公示期满后提出复查成绩申请的不予受理。
二、入闱资格复审的对象
①网上报名,经笔试入闱资格复审的考生。
三、资格复审事项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0月15日,共1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2、资格复审递补期:2021年10月16日,共1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3、资格复审地点:资格复审以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地点在
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红宝石广场7栋三单元二楼)。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毕业证(需学位的还需提供同等学位证书)原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国外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级主管部门(如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应当注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名称、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服务期已满的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21年7月20日服务期满一届且未转为
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及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定向
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定向
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岗位须提供退伍证(或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定向
招聘在
锦屏县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人员,需提供截止2021年7月20日及以前任职满一届(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任职未满一届的,需连续任职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职的任职文件(当选证书)和乡(镇、街道)相关证明材料;定向
招聘锦屏县户籍(生源)的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岗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在城乡社区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7月20日)、工作表现优秀、且仍在岗的相关证明材料;
7.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需提供为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
8.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0.机关(参公)、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持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11.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仅等待证书发放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
(三)资格复审相关事项
1、考生应持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2、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由
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
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pi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向社会公示。
四、面试预通知事项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10月23日,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拟定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 8:30至12:00,下午 2:00至5:30),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
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红宝石广场7栋三单元二楼)领取。
(三)面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以资格复审结束后在
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的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资格复审入场检测规定
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领取面试准考证及面试,符合以上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新冠疫苗接种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可以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入场检测时和入场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1.“贵州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和已接种新冠疫苗的考生可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领取面试准考证及面试。
2.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领取面试准考证及面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现场、面试准考证领取现场及面试考点参加面试。
3.未按要求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现场、面试准考证领取现场及面试考点参加面试。
(二)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1.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入闱资格复审及面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① 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领取面试准考证及面试。
②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领取面试准考证及面试。
③ 按防疫要求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领取面试准考证及面试。
④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领取面试准考证及面试。
⑤对中风险地区或考前14天之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黔考生,须持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小组)批准证明和“入黔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黔首站地进行1次核酸检测,若结果为阴性且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面试准考证领取现场及面试考点参加面试。
⑥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黔考生,要持有 “入黔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抵黔首站地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考生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面试准考证领取现场及面试考点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现场。
3.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前除核验身份时,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现场。
4.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
5.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9610096(省外需拨打0851-9610096)。
6.若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要求另行发布补充通知。
咨询电话: 0855-7221501。
2021年9月30日
来源:http://www.jinping.gov.cn/xwzx/tzgg/202109/t20210930_706862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