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员共15名(其中男性11名,女性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政审、公示、合同签订等各项程序相关规定。
留置专业看护队员共15名(其中男性11名,女性4名)。
1.本县户籍或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2.本县户籍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其他身体条件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2]1号)、《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执行。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10.截止2021年7月20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21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11.截止2021年7月在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1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3.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精神病史的;
14.不符合
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
通过
三穗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
招聘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3日—2021年9月24日上午8:30时—12:00 时、下午14:00时—17:30时。
3、报名方式及材料: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白底1寸证件照3张。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
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
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
考试采取先进行体能测试,后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体能测试成绩60分为合格。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高到低确定合格人数。
(一)体能测试
根据本《
招聘简章》规定条件和程序,县公安局负责所有职位的体能测试工作。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
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时间和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内容:4×10米往返跑、1000米(女子为800米)、立定跳远、府卧撑(女子为仰卧起坐)。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按规定进入面试环节。未参加体能测试或测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即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
(二)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按
招聘职位人数的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果合格人数未达到1:2比例要求的,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聘用职位的能力和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面试方式由县
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指导。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指导监督。
七、体检
(一)各
招聘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以综合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必须在县
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当地“二·甲”(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它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并按同一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职位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体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由
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进行考核,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九、聘用审批
(一)经体能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
三穗县公安局在
三穗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
(二)被聘用的考生,与
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送
三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备案。
(三)新
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现有特巡警队员的工资标准执行。正式聘用后的留置专业看护队员工资待遇根据相关规定逐步调整。
十、纪律监督
本次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
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一、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一)对中风险地区或考前14天之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黔考生,须持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小组)批准证明和“入黔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黔首站地进行1次核酸检测,若结果为阴性且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可参加考试。
(二)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黔考生,要持有 “入黔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抵黔首站地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考生可参加考试。
(三)所有考生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在考试当天扫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疫苗接种码)且“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均为绿码,有疫苗接种码或能提供接种凭证,如实填写《
三穗县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状况排查登记表》,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C)方可参加考试。经查验,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且不能提供接种禁忌症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如有禁忌症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考生,须持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禁忌症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五)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前除核验身份时,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场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符合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考试全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考试。凡违反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次
招聘工作由
三穗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
三穗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3-
三穗县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doc
(点击下载)
2021年9月15日
来源:http://www.gzss.gov.cn/xwzx/tzgg/202109/t20210915_704294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