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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黄平县第三次赴外引才18名公告(3月24-25日报名)

  为进一步创新引才方式,提升引才效果,为充实、壮大黄平县人民医院、黄平县中医医院卫生技术人才队伍,根据州人民政府十四届18次常务会议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8〕26号)精神,我县决定到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开展引才活动,为做好本次引才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赴外引才活动由黄平县组织、编制、人社、纪检监察牵头,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黄平县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10名,急需紧缺人才8名,具体岗位详情见附件1、附件2。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3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3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含参加2017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5.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引才活动按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研究审定、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黄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dnhp.gov.cn/xwzx/tzgg/)发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请考生通过拟报考职位对应网站关注引才有关信息。

  本次引才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黄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qdnhp.gov.cn/xwzx/tzgg/)。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1.时间:2018年3月24日、25日

  2.地点: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现场(贵州省贵阳观山湖区长岭北路1号)

  报考者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对应聘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由县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评审。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评审阶段。报考者应在上述时间和地点,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交《黄平事业单位2018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学历(学位)(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身份证件、专业业绩等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同时提交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组织专家评审

  评审采取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简称“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对参加评审人员提供的主要业绩(成果、专利、论文、奖励)及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进行现场审查,考察其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才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评审面试问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专业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参与面试的报考者,其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1.评审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2.地点:黄平。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三)研究审定

  本次引才各现场面试点工作结束后,县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审核拟引进人选有关情况,提交本次引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审定的拟引进人选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引才协议。

  协议签订后,无正当理由且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除履行违约责任外,还将列为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黔东南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本级组织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结论下达后,不再受理复查申请。体检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确定并通知报考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有关工作按照本《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进行,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政审考察工作可推迟到2018年考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再开展(最迟不超过2018年7月31日)。

  (六)聘用审批

  经现场报名、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黄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qdnhp.gov.cn/xwzx/tzgg/)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调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试用期按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坚持评审原则和标准,对评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

  (三)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的规定,参加评审对象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四)各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防止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准,取消拟聘人员的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福利待遇

  凡引进到黄平县工作的急需紧缺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期限聘用合同的,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和待遇:

  (一)安家补助。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引进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20万元;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获得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10万元;引进的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校师范毕业生、国家“985”大学本科毕业生(兼具学士学位)给予安家补助6万元。

  安家补助聘用当年发放60%(报到上班后次月兑现),次年发放40%。

  (二)生活补贴。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5年内享受每人每月600元生活补贴。

  (三)租房补贴。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按有关规定入住人才公寓,5年内免收租金。在人才公寓建成前或人才公寓数量不能满足需求时,5年内享受每月1200元的租房补贴。

  (四)住房奖励。凡享受安家补助的专业技术人才,免费提供一套不少于6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或保障性住房供其居住,服务期达到10年及以上的,房屋产权归其所有,并免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五)享受安家补助和住房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其专业必须符合当年州批复的急需紧缺目录。

  (六)既符合本奖励办法又符合省、州相关安家补助和住房奖励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就高原则只享受一种奖励或补助。

  八、本次引才工作结束后,职位空缺的岗位可滚动到下一轮引才计划继续使用(截止2018年12月31日)。

  九、黄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由黄平县组织、人社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九、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黄平县组织、人社部门协商后,报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附件打包下载

  附件1:黄平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黄平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3:黄平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4:就业意向书.doc

  政策咨询电话:0855-2469512 (黄平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855-2469502 (黄平县纪委监察局派驻人社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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