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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麻江县公安局招聘21名公安辅警人员公告(1月15-16日报名)

  为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有效推进各项公安业务工作,麻江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一次性招聘公安辅警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麻江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辅警2人;

  麻江县公安局谷硐派出所辅警1人;

  麻江县公安局宣威派出所辅警2人;

  麻江县公安局坝芒派出所辅警2人;

  麻江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辅警4人;

  麻江县公安局贤昌派出所辅警2人;

  麻江县看守所辅警1人;

  麻江县公安局新闻中心辅警2人;

  麻江县公安局纪检督察室辅警1人;

  麻江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辅警2人;

  麻江县交通警察大队辅警2人。

  三、招聘对象及相关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

  3、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辅警工作,有社会正义感;

  5、身体健康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近视、无其它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年龄在18至30周岁,具有A1以上驾驶证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岗位条件

  1、麻江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各派出所、看守所、警务保障室、纪检督察室辅警:限男性,具有麻江县户籍(含原碧波、下司),身高1.68米以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具有A1以上驾驶证人员或特殊技能人才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2、麻江县公安局新闻中心辅警:具有黔东南州户籍,身高1.65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限新闻、传媒、影视、动漫设计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经历者优先。

  3、麻江县交通警察大队辅警:限男性,具有麻江县户籍(含原碧波、下司),身高1.68米以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具有C1以上驾驶证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1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填写或自行下载打印填写《麻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报名地点:麻江县公安局政工室(麻江县金竹街道官隆大道行政中心后楼)。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复印件(本人页)2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军人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A1以上驾驶人员及报考交通警察大队辅警人员提供),近期白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

  5、咨询电话:15761301136,13885595858。

  (二)资格审查

  1、初审(2018年1月15日至1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2、政审(2018年1月15日至1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由报名人员持本人所填《麻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到户籍所在地或长住地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由派出所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回报名点,没有签字盖章的视为政审不合格。

  (三)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及体检

  1、笔试:时间2018年1月17日上午10至11时30分,地点县公安局四楼视频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2018年1月17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县公安局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如有特殊技能或特长的请做好准备,面试时一并展示作为加分项目。

  3、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1月18日下午9时30分,地点麻江县二中,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摸高,女子800米、仰卧起坐。

  4、成绩和录用人员公示:拟定于2018年1月19日至1月22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变动请以实际公示时间为准。

  5、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按照事业单位标准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正式聘用

  经公示和体检合格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建立档案

  用人单位对本次聘用人员建立档案,基本信息报县就业局录入到《贵州省就业管理系统》。

  五、岗位性质、工资待遇和经费保障

  1、岗位性质:政府开发性岗位,不占公安编制、没有警籍、没有行政执法权限的临时用工人员。

  2、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每月,并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招聘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为2000元,按照《麻江县公安局辅警等级化管理方案》执行待遇晋升。

  3、经费保障:招聘人员工资标准、工作经费、“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巡逻装备(单警装备)和服装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六、职能和职责

  协助公安民警进行治安、交通、消防管理和开展巡逻防范、处置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突发性事件,维护辖区治安秩序;根据县委、县政府命令,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1:麻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样表.xls

  附件2:麻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附件打包下载

  麻江县公安局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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