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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柱县教育发展需要,凤城街道第二中学2016年9月开学急需师资配置。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16年面向县内因布局调整已撤并的中学中公开遴选40名在职教师到我县凤城街道第二中学工作。为做好遴选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教师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在天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二)县教育和科技局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岗位
(一)遴选计划
本次遴选计划40人(详见附件1)。专业技术岗位为高级、中级或初级。
(二)遴选岗位
详见《天柱县2016年在撤并中学教师中公开遴选凤城街道第二中学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天柱县因布局调整已撤并的中学(瓮洞中学、江东中学、大段学校初中部、润松学校初中部、大塘学校初中部、注溪学校初中部、兴隆学校初中部、地湖学校初中部)在职教师(不含未接转的特岗教师)。
(二)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最高学历专业与所报学科一致)。
3、近三年年度考核必须是合格及以上等次。
具体条件见《天柱县2016年在撤并中学教师中公开遴选凤城街道第二中学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受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县教育和科技局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站、天柱县电视台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1日—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二楼小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填写《天柱县2016年在撤并中学教师中公开遴选凤城街道第二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报名登记表请考生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网站(http://www.tianzhu.gov.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统一用A4纸打印。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必须持有委托人签名且按手印的委托书,并视同考生本人填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调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教师承担。要保持通讯畅通,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报名需提供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需持毕业证、职位表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3)收取报名费每人100元。
(三)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核准,经核准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四)资格复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抽派人员组成资格复审小组,将考生材料对照遴选方案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工作必须在报名结束后1天内全部完成。对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考生,由资格复审小组通知考生退还报名费。
(五)考试方式
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学校一个职位。考试方式采取面试(上微型课)的办法进行。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以上微型课形式进行(无学生),每节课不得超过15分钟。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成立“天柱县2016年公开遴选凤城街道第二中学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发布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并组织实施。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和面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能调动。
面试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考生于2016年7月28日17: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到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在 “天柱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tianzhu.gov.cn/)以及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一楼橱窗公示。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
经面试合格之后,择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无论是采取来访、信访、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反映问题须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和详细住址,否则,不予受理。
经公示不影响调动的,由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七、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八、未尽事宜由天柱县2016年教育系统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55-3850378(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0855-7529768(天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股)
监督电话:
0855- 3850863(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组办公室)
查询网址:天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zhu.gov.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