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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个80%”政策,建立基层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从基层尤其是脱贫攻坚一线,遴选一批优秀公务员充实市直各党政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0〕81号)等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六盘水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全市县级及以下机关公开遴选45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共涉及市直机关正科级及以下职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29个,详见《六盘水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对象范围
全市各县(市、特区、区)、六盘水高新区及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已进行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参公人员。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27日以后出生)。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现任一级、二级主任科员、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27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以职位表为准;
2.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特区、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属于2014年及以后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含选调生)的,必须具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
3.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报考正科级(或副科级)领导职务的人选须现任正科级(或副科级)领导职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满3年的;
7.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8.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9.不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学历、工作经历及相关资历如专业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取得的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8月27日。含“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表述的,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工作程序
本次遴选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讨论决定及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至9月4日,每天9:00至17:00。
报名地点:各遴选单位指定地点(详见附件1)。
报名及资格初审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组织。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各遴选单位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材料具体包括:
①《六盘水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自行下载填写,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盖章);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③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命名格式为:报考单位代码报考职位代码_身份证号_性别_姓名.JPG,例如:0101_520201198501020012_男_张三.JPG;用U盘或光盘拷贝。
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的委托书,写明原因、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各单位要向报考人员及时反馈;对填报资料出现模糊、缺项等情况的,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补报。凡未在规定时间补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的,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有关情况将通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报名表填写应真实、准确、完整,所留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畅通。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予以减少计划数或取消职位。职位取消的,由各遴选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委组织部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各遴选单位须组织报考人员认真填写《六盘水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详见附件3)。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总成绩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总分为100分。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至9月16日,由各遴选单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报考人员提供的邮箱地址,自行下载打印。
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贵州健康码”绿码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
审查方式:现场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0年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审查地点:各遴选单位指定地点(详见附件1)。
各遴选单位自行组织现场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各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审:
①《六盘水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加盖公章的原件;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③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印证材料以及专业资格证书等。
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由各遴选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确定人员并在指定时间内负责通知递补人员到场,在规定时间内复审。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本人。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考察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面试分较高者进入考察环节)。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当由同一考察组考察。开展考察时间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确定。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备调动资格条件的情况,要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考察应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和政治素质测评的方式进行。对在基层一线单位或在窗口服务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可进行实地走访考察,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组要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实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入口、登记及任职经历等情况,考察工作完成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一般要到其原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考察不合格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组织。体检标准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由各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七)讨论决定及公示
各遴选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听取考察组意见,综合分析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集体讨论确定拟遴选人员。
对拟遴选人员在其所在单位、遴选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报批。
(八)办理调动
各遴选单位将调动相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并办理调动手续。在调动过程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做决定。
五、其他
(一)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遴选涉及的相关人员,均须执行回避有关规定。遴选工作启动后,各单位不得突击提拔或晋升参加遴选人员的职务职级。
(二)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干部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各遴选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58-8223451
监督电话:0858-12380
附件:1.六盘水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pdf(点击查看)
2.六盘水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3.六盘水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hrss.gzlps.gov.cn/tzgg_42003/202008/t20200827_627838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