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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六盘水市钟山区村务警务工作规范化和村干部管理职业化,更好的服务和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六盘水市钟山区2016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综治人员44名。现予以公告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六盘水市钟山区2016年区招聘合同制综治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略)。
二、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体能测试及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计划及职位
六盘水市钟山区2016年计划招聘合同制综治人员44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六盘水市钟山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综治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到钟山区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
2.钟山区在职并纳入编外用工管理的人员(含六盘水市公安局钟山分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梅花山大队聘用在职辅警;公益性岗位人员);
3.钟山区各村(农村社区)“村支两委”成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钟山区的退役军人;
4.钟山区户籍或钟山区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名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招聘对象”第2、3类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因工作实绩突出,荣获六盘水市委或政府及以上表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
4.须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次招聘对象第1、2、3类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考:
(1)截止2016年11月1日累计服务满两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
(2)2016年11月1日前聘用且在岗的纳入钟山区编外用工管理人员(含六盘水市公安局钟山分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梅花山大队辅警和公益性岗位人员);
(3)截止2016年11月1日连续任职满3年及以上的钟山区村(农村社区)“村支两委”成员。
6.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2016年六盘水市钟山区公开招聘合同制综治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
2.报名地点: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咨询电话:0858-8691782
5.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须持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自带U盘拷贝已填写的报名花名册电子文档(报名花名册可在魅力钟山或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自带U盘拷贝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彩色电子照片(相片格式为JPG,大小30KB,规格220*300,彩色,白底,相片统一命名为:身份证号码-姓名)。
②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时按照黔价费(2010)55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考务费100元。考务费不收取现金,请自带银行卡刷卡支付。支付凭证一式两份,一份由报考人员签字确定后留存,另一份交由报名资格审查处保存。
③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可在魅力钟山或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现场不提供报名表)、报名花名册电子文档(自带U盘),因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负责。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规定,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缺考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招聘职位取消的情况将在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职位招聘计划数取消的,经本人申请,可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若本人不同意调剂或不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退还其报名费,改报和退费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2日。
本次报名现场不进行相关资格证件审查,考生本人对所填报名信息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二)加分
1.加分政策。报考户籍所在村职位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折算前)加2.5分(2016年11月1日后迁入户籍的人员,不列为加分对象)。
2.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区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后和资格审查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三)准考证发放
领取准考证时间详见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凭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支付凭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能测试及笔试
体能测试和笔试考务工作在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一)体能测试
根据岗位的工作需求,所有职位均需要进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①4*10米折返跑;
②男子1000米中长跑(女子800米中长跑)。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未参加体能测试或体能测评不达标的考生,取消进入笔试资格。
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此次体能测试由六盘水市公安局钟山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后,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报考职位招聘计划数取消的达标考生,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若本人不同意调剂或不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钟山区区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基层社会治理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办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对象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项)从高到低在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对象人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项)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区招聘办按照《招聘方案》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同志签署意见。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项)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审查,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该职位计划数予以取消。
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等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1.生源地或兵源地为钟山区的退役军人需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钟山区任职的村(农村社区)“村支两委”成员须提供所任职的镇(乡)出具的连续任职3年及以上证明。
考生应关注资格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审查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审查结束后,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需递补资格审查的职位,在递补审查期内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招聘计划取消情况在魅力钟山、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在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含加分项)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笔试成绩(含加分项)、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再出现末位总成绩、面试成绩并列的,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另行决定。
九、体检
体检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必须在区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和《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体检结论后,区招聘办将给予体检不合格人员申请复查一次的机会(需当日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除外),并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论。
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具体安排详见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十、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区招聘办负责,对考察政审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考察政审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年龄、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以及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的,或者有《招聘简章》规定“不得报考条件”之一的人员,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放弃考察政审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办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在村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且5年内不得调动或调换岗位。
十二、待遇保障
1.聘用的合同制综治人员不占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与村(农村社区)所在镇(社区服务中心)签订,具体管理办法由镇(社区服务中心)和区人社局另行制定。考核工作由镇(社区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聘用合同5年一签,在聘期内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2.工资及其它待遇:工资标准和其他待遇(岗位聘任、目标考核奖励等)参照我区新录用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执行。
3.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十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区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接受区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及考生监督,监督电话:0858-8224275。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工作中,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参加六盘水市钟山区组织的相关考试;对其他相关人员则给予纪律处分。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五)本次招聘工作官方网站: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请考生密切注意该网站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
十四、其他
考生应关注六盘水市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qrlj.gzzs.gov.cn/)上各个环节的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五、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六盘水市钟山区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综治人员职位表
2.报名表(点击下载)
3.报名花名册(点击下载)
六盘水市钟山区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综治人员职位表 |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职位简介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
161101 | 凤凰社区 | 01 | 凤凰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2 | 发乐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161102 | 红岩社区 | 01 | 双坝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161103 | 德坞社区 | 01 | 白鹤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2 | 乌砂寨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161104 | 西宁社区 | 01 | 西宁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2 | 马落箐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3 | 龙贵地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161105 | 月照社区 | 01 | 马坝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2 | 金钟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3 | 小屯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4 | 大坝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5 | 玉顶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6 | 双洞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7 | 独山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161106 | 大湾镇 | 01 | 腊寨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2 | 海嘎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3 | 幸福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4 | 海开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5 | 山根脚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6 | 新寨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7 | 安乐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8 | 顶拉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9 | 大箐村(大湾镇)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161107 | 汪家寨镇 | 01 | 左家营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2 | 沙坝场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3 | 吴家寨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4 | 那罗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5 | 新华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6 | 新塘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7 | 艺奇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161108 | 大河镇 | 01 | 裕民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2 | 大桥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3 | 渡口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4 | 渔塘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5 | 大箐村(大河镇)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6 | 周家寨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7 | 大地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161109 | 双戛社区 | 01 | 马戛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2 | 河沟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3 | 落飞戛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4 | 中箐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5 | 底母落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06 | 高炉村综治人员 | 履行村文书及警务助理职责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