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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相关规定,拟开展清镇市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为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引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生报考前务必认真阅读并悉知《清镇市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简章》内容,仔细对照《清镇市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中所设置的报考资格条件,合理选择岗位。
二、报考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引进简章》规定提交所需材料,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有违公平竞争行为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三、引进过程中,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上发布的有关公告或通知,并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应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1:清镇市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doc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市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向省内外各高等院校、企、事业等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清镇市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简章》(以下简称《引进简章》)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共计57名。具体详见《清镇市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2)。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选人机制,坚持工作需要与具备专业特长相结合、考试与考核相结合。
三、引进对象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乡镇岗位可放宽至双一流学科建设的高校本科毕业生引进,简称“双一流”);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职称类别与需求专业相符)。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01岗位作为急需紧缺岗位,职称放宽至中级职称、学历放宽至本科学历;
3.学历或职称满足其一条件即可(《清镇市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四、引进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有很强的事业心;
2.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相应职称及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2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2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3.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6.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9.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制定计划、发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专业测试(综合知识测试)、实习测试(面试)、体检、公示、考核与聘用的程序进行,《引进简章》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上统一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为让广大人才能够参与到本次人才引进中来,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报名。
(1)考生于2023年4月28日17:00前通过贵州人才博览会官方网站或指定邮箱(网址:https://rc.guizhou.gov.cn)完成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须于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4日16:00登录清镇市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系统https://qzpta8.chinasyks.org.cn:18073/cn_gyqzrc/index.html#/index”进行信息登记。未进入该系统进行登记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
(2)因错过报名时间未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方网站或指定邮箱报名的,请于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4日16:00登录清镇市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系统https://qzpta8.chinasyks.org.cn:18073/cn_gyqzrc/index.html#/index”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
各引才单位于2023年5月25日17:00前对信息登记或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3.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人数与拟引进岗位计划数大于1:1比例的岗位进入下一环节,考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中通过初审人员的人数与拟引进岗位计划数小于或等于1:1的,其引进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引进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引进计划数取消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5月26日9:00至16:00,逾期视为改报无效)。
(二)专业知识测试或综合知识测试
清镇市各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清镇市各乡镇所属事业单位采取综合知识测试。其余岗位采取专业知识测试。
清镇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清镇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由各引才单位自行组织专业知识测试,需于2023年6月17日前完成。其余岗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专业知识测试或综合知识测试,测试时间为2023年6月17日。
统一组织专业知识测试或综合知识测试岗位的考生于2023年6月12日上午9:00至6月17日上午9:30登录“清镇市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系统https://qzpta8.chinasyks.org.cn:18073/cn_gyqzrc/index.html#/index”打印准考证。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内容,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做好笔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知识测试)成绩按100分制计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上公示。
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公布后,由清镇市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进入下一引进环节的最低分数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根据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引进计划数不低于1:1、不高于3:1的比例进行。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可进行两轮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四)实习测试
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乡镇所属事业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其余岗位采取实习测试方式进行。
实习测试按与引进计划数不低于1:1、不高于3:1的比例,按考生的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实习测试人员,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实习测试。实习测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
实习测试为实习测试对象在拟引进岗位具体开展岗位实习工作,主要考核测试对象是否具有拟引进岗位的工作素质和能力。实习测试时间为1-3周。
面试按与引进计划数不低于1:1、不高于3:1的比例,按综合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
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乡镇所属事业单位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综合知识测试成绩(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合并计算(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百分制)*60% +面试成绩*40%)。综合知识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其余岗位的综合成绩按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占40%、实习测试成绩(百分制)占60%合并计算(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40% + 实习测试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实习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参加各岗位体检的考生按照拟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清镇市各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清镇市各乡镇所属事业单位考生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其余岗位以实习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实习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相同,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提出复查申请。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拟聘用对象。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人才引进。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考核工作由各引才单位负责。各用人单位组建考核工作组,原则上由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核中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不符合引进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其它不能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情况。
(八)选岗
报考乡镇及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按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选岗。
(九)公示
实行拟聘公示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纪检部门群众监督。
(十)审核与聘用
经公示通过的引进人选报清镇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服务期限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社区)工作人员调出我市有关问题的通知》(清组通字〔2012〕58号)文件执行。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得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经考试、实习测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按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原则上在1个月之内到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六、有关事项
1.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比照清镇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2.以中级职称引进到紧缺急需岗位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也不得同意其报考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等。
七、工作纪律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和社会各界监督。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引进考试各个环节必须由纪检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清镇市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清镇市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82774563(清镇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1-82523245(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清镇市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xls(点击下载)
清镇市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qz.gov.cn/xwdt/tzgg/202304/t20230421_79172086.html)